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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的南海声明首次全面阐述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邹琪

2016-07-12 20:57


中国政府今天发表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其中,关于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声明中的表述如下: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对此,上海社科院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李开盛认为:

(一)中国政府的声明第一次全面地、权威地、清晰地、明确地阐述了我国在南海的相关权益。比如, 很具体地规定了在地理上我国在南海的主权,有力回应了仲裁庭的所谓裁决。
(二)阐述了我国在南海经营开发的历史,列出了详细的历史事实。
(三)中国愿意继续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手段和平解决南海争议。
(四)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各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和安全。





李开盛还认为,中国政府的声明具有历史意义,详尽地回顾了南海问题,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展现了中国政府的广阔胸怀。




然而今天,围绕毫无合法性可言的这一纸裁决,西方舆论出现了种种急不可耐的喧哗与躁动,无一例外都打出了国际法的旗号,但南海问题的真相却被有意忽略了。

1948年2月,当时的中国政府公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的附图《南海诸岛位置图》,以11条断续国界符号,划定西起北仑河口,南至曾母暗沙,东至台湾东北的海域,形成中国南海断续线,标志中国享有南海诸岛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的范围界限。此后许多年,中国南海断续线的存在及法律地位,没有收到他国的质疑和挑战。


断续线


然而,菲律宾前任政府却在某些域外势力的策划操纵下,不经当事方同意,背弃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第287条及其附件七(《仲裁》)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

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中国政府多次并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强制仲裁案。

2013年5月27日,仲裁庭成立。

2014年3月30日,菲律宾提交诉状。

2015年7月7-8日和13日,仲裁庭对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初步裁决。

2015年11月24-26日和30日对实体性和其他问题开庭审理。

菲律宾的这场政治闹剧,离不开美国等国家背后的挑唆和支持。在今天的外交部发布会上,有记者指出:美国口口声声以海洋法治的维护者自居,要求其他国家遵守国际法,但对自己和所谓盟友大开违法之门,长期以来对其盟友非法侵占中国岛礁视而不见。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回应称:在美国实施所谓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之前,南海地区虽然也有争议、有关国家间也有分歧,但总体是非常平静、非常和平的。就是在美方推行所谓的“再平衡”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美国某些人口口声声以海洋法治的维护者自居,但却在《公约》达成34年后仍拒不批准《公约》;口口声声要求别国接受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自己却避而远之,甚至拒不接受国际法院这一联合国最主要的司法机构作出的判决和命令。这种对于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投机做法,严重侵蚀国际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这才是危险的,值得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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