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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十年五道“处罚令” 广东阳江违法占地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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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周密

2018-09-26 12:42

“十年了,无论当时是什么原因,他占地的行为就是违法了。”面对违法占地当事人洪万来的蛮不讲理,广东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梁元法显得有点无可奈何。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从2008年来至今,当地国土和城管部门连下5道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


更令人哭笑不得是,涉事土地离阳东区国土局距离并不远,洪万来的违建行为可谓在国土部门眼皮底下进行,当地执法部门上门执法不仅屡吃闭门羹,而且还遭遇当事人的推搡和辱骂。

违规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 国土部门四道处罚令叫停

据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介绍,2007年2月,个体老板洪万来与阳东县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征用该镇金村村委会西坑一带10余万平方米土地,明确由东城房地产公司负责报批该宗土地,协助理顺相关职能部门关系,而洪万来负责征地补偿等一切费用,以及按规划要求平整土地。(注:阳东县在2015年1月撤县设区)




由于涉事土地为农用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用土地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取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后才能对土地实施征用。土地的征用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洪万来与东城房地产公司的代征地协议一开始就是非法的。


“当时这块地是代征地行为,我们已经经过法院方面纠正过来了,虽然他投入了资金进行补偿,但是代征地协议是无效的。”梁元法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就在洪万来开始推土时,广东省国土厅通过卫片执法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要求阳东县国土局跟进处理。2008年10月25日,阳东县国土局同一天出具了两份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对处罚,洪万来按要求交了罚款,也复耕复绿,但他并未停止非法征地行为。


2010年3月21日,阳东县国土局作出第三张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之前如出一辙,洪万来认罚,但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并在涉事地块建设起违章建筑物,其后被当地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2011年至2012年间,洪万来又卷土重来,以发展农业生产为由,再次在涉事地块抢建多栋违章建筑物。2015年5月21日,阳江市国土局作出第四张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调查发现,涉案土地在2012年才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10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处罚令”,不仅未能从一开始就阻止洪万来违法征地,反而在一边处罚一边违法的拉锯过程中,7万多平方米土地被堂而皇之征出来,洪万来在被处罚之后依然将征地赔偿款755多万元支付给东城房地产公司。


如今涉事土地被洪万来用高大的铁皮围墙团团围住,外人无法进入。“现在洪万来已经违法圈地十万多平方米了,至今国土部门未收到涉事地块有关用地申请。”梁元法说,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即使取得征地批准手续,也不能直接批准给洪万来使用,最终要通过公开交易、价高者得的方式来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处罚每平方米1元钱 执法部门屡吃闭门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看看新闻Knews记者记者在阳东国土部门前三份土地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洪万来从2008年至2010年非法占有土地面积为26357.8平方米,而罚款也为26357.8元,罚款标准仅为1元/平方米。


对此,广东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解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针对非法占用行为,并非只有“罚款”这一种处罚方式,同时还明确规定了“责令退还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等处罚措施,但是当地国土局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他们上门执法屡吃闭门羹,最后都不了了知。


“我们每次去执法时,洪万来就和他的家属、亲戚朋友阻止我们进去,还动用他家养的狗。”长期负责洪万来违法占地案件的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杨汉宇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为了达到长期霸占土地的目的,辱骂、推搡执法人员是洪万来惯用的伎俩,“他认为这块地就是自己的,责问我们进来干嘛”。


据杨汉宇透露,洪万来不仅煽动亲属干扰执法部门执法,而且还阻扰过当地民生工程施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阳东区公安局证实,2017年3月30日上午8时30分,阳江市供电局在涉事地块铺设高压线路时,洪万来用威胁、辱骂和镰刀敲击塔身等方式阻扰阳江供电局工作人员施工,时间长达两个小时,洪万来因为存在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六天。



“我感觉他有点涉黑性质了,霸占土地,就是蛮不讲理。”杨汉宇说,我们执法大队每次给他发违法通知书,他们都不给我们进去,还有我们委托第三方去评估,看他里面种了多少树和房子,结果我们工作人员全部被赶出来,就在上个月,他有一个亲戚,我们还没碰到她,她就躺地了,我们就叫救护车拉她去医院检查。


阳东城管局:为了达到违法占地目的 当事人穷尽一切法律手段


据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介绍,当年东城镇招商引资,引进洪万来在该地段建厂,由于项目急需上马,洪万来与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后,征用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西坑地段集体土地,征地期间开发公司共收到洪万来投入征地补偿款755万多元,由于洪万来后续不再投入新的征地款,开发公司在2011年11月24日向阳东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代征土地协议书》。


2012年11月16日该院做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的征用,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而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一个集体性质的企业,不具备实施征用土地的主体资格,其无权实施征用土地行为,本案诉争土地在没有取得政府批文的情况下,东城房地产公司实施征收,违反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因此《代征土地协议书》无效。


从2012年至2016年,洪万来为了主张《代征土地协议书》合法有效,上诉至阳江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辩称《代征土地协议书》是阳东县政府组织并在当地普遍实施的征地前的做法,因此代征土地协议有效,结果两级人民法院并没有采纳,维持原判。



“当时当地招商引资,县领导承诺会帮我征地并完善相关手续,但直到今天,他们也不兑现承诺,我希望政府能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完善企业用地手续,将批下来的土地交给我合法使用。”洪万来说。


“他现在还在穷尽一切手段,能拖多久就拖多久,我们不管他,我们就按照强制法的程序走完,就履行拆除义务。”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中队有关负责人梁荣创说,2017年1月9日,阳东执法局向洪万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洪万来在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涉事地块上的5间违法建筑物,面积约2000平方米,如逾期不拆除,将通知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予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


结果洪万来不服,向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败诉,其后洪万来又故技重施,为了达到违法占地的目的,不断的向阳江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结果两级人民法院都维持原判。


“在法院这边他是没有任何理由了,洪万来现在又向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真是没完没了。”梁荣创苦笑着说,像洪万来这样的案例很少见,我们按照程序走,接下来我们要发履行公告书还有强拆决定书,做方案,准备对其强制拆除。


“我们现在依法行政,就算他们去哪里告我们,我们也不怕。如果我们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我们就报警。”梁荣创斩钉截铁说。



阳东国土局:正在进行征地的步骤 要求当事人限期搬离


“去年省厅对这块地已经有了批文,现在是建设用地。具体是我们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的,我们正在进行征地的步骤,包括青苗和地上的建筑物,我们已经委托第三方去评估。”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梁元法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透露,这块地的征地手续需要招拍挂之后才能完善手续。


接下来国土部门会发一个通知,要求洪万来限期搬离,如果他不搬走的话,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他仍然在坚持他的错误做法,我觉得他是个法盲。”梁元法说。


广东人大代表:低价“买单”  违法者“越挫越勇”


广东省一人大代表认为,长达10年的时间,国土局都在坚持“人性化”处理,而“1平米只罚1元”的“习惯动作”无疑失去威慑力,如此低价“买单”,违法者当然乐此不彼“占便宜”,甚至“越挫越勇”,明目张胆地扩展着“自留地”。


而事实上,国土部门显然不只“文书式”的“杀手锏”,大可实地取证做出更严厉的处罚,甚至对逾期不拆除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律师表示,“1元罚款”这起土地违法事件,的确是隔靴搔痒,没有体现国土局挥出“重拳”彰显“零容忍”的决心。法律的生命在于有效实施,法律的双腿,更靠执行者给装上去,希望相关部门能“亮剑”处理,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密 实习编辑: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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