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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证明“我妈是我妈”为何那么难?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骥  蒋文越  见习记者  邢颖

2022-09-02 21:25:25

最近,看看新闻Knews接到市民曹先生的求助,说他的养母过世后,他在申领丧葬补贴时,被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告知,由于缺乏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母子关系,因此他无法领取相关补贴。曹先生为何会面临难以“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



今年72岁的曹先生,在1岁时,由养母顾某收养,并在其户籍地浦东曹路办理了户口。1955年,为方便就学,曹先生的户口迁至养父户籍地卢湾,先前的户籍,就此无迹可寻。曹先生表示,曹路镇的户口资料在1958年前后才完整建立,派出所无法开具自己和母亲的身份关系证明。即便曹先生手头有1968年的兵役调查登记表,以及他在2010年办理养父遗产继承时,浦东新区公证处出具的有关房产转移公证书,上面有他和养父母关系的表述,但在社区事务办理中心受理人员看来,还是不够,原因是两份材料上没有两人的身份证号码。



除了丧葬补贴外,曹先生养母还留有一笔约两万元的小镇保补充保险有待领取。在记者的陪同下,曹先生第三次来到曹路镇社区事务办理中心,所有问题,还是卡在身份证号上。


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有的材料是间接材料,上面没有身份证号码,没有出生日期,而 补充保险的要求有公证书,如果无法提供,就只能“绕个圈子”来证明。 所谓的“绕个圈子”,就是需要曹先生开具一份其过世父母的带身份证号信息的婚姻关系公证材料。不过,这条路也走不通。公证处表示国内没有这项业务。



记者随后咨询法律界人士,对方表示,曹先生手中的材料,足以作为间接证据,来证明其母子关系。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表示,这两份材料不是直接证据,但是间接证明了一部分的事实,社保中心的要求过于严苛。如果其他证据已经足以证明两个人的身份关系, 未必一定要通过公证处提供证明。


最后,在社区事务中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下,曹先生补交了一份情况说明,窗口为其受理了相关申请,不过,最后是否能办理成功,还不得而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骥 蒋文越 见习记者:邢颖 实习编辑:高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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