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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检察院孙静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典型“套路贷”案件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洪焕铨

2017-11-01 16:46

今天上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出庭公诉被告人虞某等24人涉嫌诈骗、抢劫、非法经营、非法拘禁一案。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纷繁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引发多方关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虞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有房产保障的被害人,冒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诱骗多名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并通过银行虚假走账等手段,刻意制造被害人已获取虚高借款的痕迹,嗣后肆意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强行要求各被害人偿还全额虚高借款,同时还雇佣社会人员采用暴力等手段追讨“债务”。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情节复杂,本案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紧紧围绕庭审活动展开,公诉人充分核实证据材料,提前预判庭审焦点,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积极准备。



孙静检察长是全国优秀公诉人,也是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庭审中,面对24名被告人和多起多节犯罪事实,她分段指控,分别举证质证;在辩论环节,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和26名辩护人展开集中论辩,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了犯罪,彰显了法律权威。



上海司法改革试点以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更加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检察职能,并继续带头发挥检察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长办案进入新常态。今年,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权内部配置与运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权力边界和运行方式;制定《检察官岗位设置清单》以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实行“一岗一责任清单”,更加明确了包括正副检察长在内的94名检察官岗位工作职责与量化标准。该院还建立以办案数量效果规范、办案质量、通用类和纪律作风为内容的“四位一体”考核考评办法并研发配套信息化系统,对正副检察长、检察官行使检察权及完成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方位精准考核。该院明确正副检察长办案必须本人阅卷、询问、讯问、制作法律文书、出庭公诉,更加凸显了司法活动的亲历性。同时,要求正副检察长办案必须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已直接承办各类案件342件418人。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案件,强化了责任担当,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也必将更加有效地震慑犯罪,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洪焕铨 编辑:沈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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