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视频 | 视频|广州一人大代表无罪宣判已两年 取保候审记录依然没有消除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周密

2017-04-09 09:59

621天的羁押,以及从化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作出的有罪判决,使原广州市从化市人大代表谢炯华的名誉遭受严重损害。2014年12月21日谢炯华终于等来了无罪宣判,这一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了他一个清白。不过他的烦恼并没结束,宣判无罪后至今他的犯罪记录并没有清除,甚至连取保候审也没有撤销。



宣判无罪后 至今还有取保候审记录


距离被宣判无罪已经过了两年,原广州市从化市人大代表谢炯华却仍在到处奔走。“都两年多了,我的取保候审还没有撤销,在公安系统的犯罪记录也没有清除,走到哪里人家都说我是个犯过罪坐过牢的人。”谢炯华说道,他不仅在日常生活中承受他人异样的眼光,在出入境、宾馆住宿时也因曾受羁押的记录而遭受不必要的阻挠、询问和非议。


谢炯华曾在2016年8月15日写信到从化区公安分局(2015年8月从化撤市设区),要求消除其犯罪记录,屏蔽被立案、羁押等相关信息。从化区公安分局在2016年10月10日信访回函中则表示,立案、羁押等相关信息是公安机关如实纪录执法过程的行为,均为内部使用信息,并不对外公开,因此没有为谢炯华消除犯罪记录。



对于谢炯华“撤销取保候审”的要求,2017年2月8日从化区公安分局信访室的民警告诉他:“是从化区人民法院要对你取保候审,我们看守所只是负责执行。如果法院解除了你的取保候审,我们公安机关就会按照程序办理解除你的取保候审。”


那么目前谢炯华的取保候审和犯罪记录取消了吗?2017年4月7日下午两点半,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陪同谢炯华来到从化区公安分局信访室了解情况,一名姓利的警官告诉记者,现在公安系统里只是保留当时侦查谢炯华的轨迹,并没有记录他是否有罪,就是一个侦查的过程,如果有违法犯罪的话,民警一查身份证就会报警的,你去买车票、住酒店如果用身份证有报警的话,就说明我们并没有删除,但现在公安系统里只是如实纪录执法过程的行为,并没有谢炯华的犯罪记录。


至于取保候审是否解除,利警官表示,目前还没有完善谢炯华的取保候审解除手续,当时从化市人民法院为谢炯华确实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公安机关只是执行单位,如果法院通知我们公安机关解除的话,公安机关就会按照程序办理解除,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向上一级部门呈批解除谢炯华的取保候审记录,估计很快就会批下来。


为什么无罪判决已经两年了,谢炯华的取保候审到现在还没有解除?对此,利警官向记者解释,这是法院没有通知他们去做,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收到了法院无罪的判决书,正在按正常程序审批。

而从化区人民法院表示,对于谢炯华取保侯审的问题,目前已在和广州中院、从化公安沟通,核查相关情况,一旦有结果将会向媒体告知。



羁押621天后,终于等来无罪宣判

所有的一切开始于2012年9月18日,时任从化市人大代表的谢炯华被从化市检察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进行逮捕,2012年12月3日,从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炯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从此,坚持自己无罪的谢炯华走上了上诉之路。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块农村土地的出让。谢炯华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2011年他作为一个中间介绍人,帮助撮合了从化市太平镇木棉村与一家公司之间的合作。木棉村村民委员会于2011年10月将名为“蔗糖”的39亩土地出租给了该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合同,期限是50年,用途是做该公司的后勤基地。“租赁合同规定一次性收取租金180万,以后每年会给20万到村里作为管理费,而且这管理费每5年递增一次。”谢炯华觉得,这样村里每年都可以获得数十万的收入,解决修路、修祠堂等公共开支问题。


但从化市国土部门证实,被租赁的涉事土地直到2013年5月7日才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2012年9月18日,谢炯华被从化市检察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进行逮捕,2012年12月3日,从化市人民法院一审的刑事判决书下达。一审中法院审理查明,木棉村将“蔗糖”地块“非法转让”给中石油广州分公司,收取租金180万元和管理费20万元。判决书中认定谢炯华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并以木棉村委的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这些行为构成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其中谢炯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但谢炯华却认为,当时的行为只是出租,不是转让。


“明明白白签的是租赁合同。更谈不上什么牟利了,虽然租50年的时间是长了一点,法律规定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但超过20年的部分可以作无效处理,怎么样也不能说是刑事犯罪吧。”谢炯华说。谢炯华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过长期限的土地租赁只是一般的民事违法行为,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具有形式违法性,更不应导致刑事责任。


于是,谢炯华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发回从化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令谢炯华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4月25日从化法院在重审后仍判定他犯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但没有了刑期,只判处罚金10万元。“土地出租是村民集体的意思,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才出租的。这不是我私自就能决定的事,我也没有得到任何利益。怎么就有罪呢?”谢炯华想不通。


终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了他一个清白。2014年12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认为,原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改判,谢炯华等六人均获无罪。


谢炯华清楚地记得这天上午,他带着妻子、儿女以及辩护律师一起参加了庭审。“庭审很快就结束了,半个小时我就被宣判无罪。宣判那一刻我和辩护律师紧紧拥抱在一起,我的女儿哭了,儿子也流了眼泪。我们一家人一起向法官鞠了一躬。”谢炯华说。


从2012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被取保候审,谢炯华被羁押了621天。近两年的牢狱之灾让谢炯华几乎家破人亡。他告诉记者,在他被羁押期间,儿子、女儿均受到影响,成绩明显下滑。“尤其是儿子,成绩更是一落千丈。我刚进去的时候,他才上初一。他的物理老师和语文老师也是出于好心,就劝他,跟他说‘你的爸爸都这样了,你不好好学习怎么对得起他呢?’他就产生了逆反心理,从此不听这两门课。”令谢炯华更感到无奈的是,“就因为我坐过牢,有犯罪记录,去年我的女儿报考军校,都没有办法通过政审。”



2016年12月13日,谢炯华决定向从化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从化撤市设区)申请国家赔偿。从化区人民法院也于当天立案,并做出了赔偿谢炯华18万元的决定。不过谢炯华认为自己的犯罪记录在公安系统里仍然没有消除,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4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炯华提出的二审国家赔偿一案进行了听证。



“我现在就是希望我的取保候审和犯罪记录能尽快撤销,让我重新回归社会,不要再让我的家人受到影响了”谢炯华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密 编辑:刘喻斯)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