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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反映污染问题被指捅娄子 “讲真话”边界在哪儿?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崔信淑 陈昱卉 翟静

2024-04-25 17:00

4月24日,一份出自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委网信办的“舆情快报”在网络上流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该文件显示:针对当地杨斜镇干部王某某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当地多处环境卫生和环境污染问题,商州区委网信办建议相关部门约谈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从严管理干部、整治国家干部在网上公开发布负面信息之外,还建议公安机关对王某某发布不当言论一事立案调查。据报道,王某某曾针对当地某隧道环境卫生、某村环境污染及某水库观景台被喷写“雷人标语”等事情,发布现场视频并配发文字质疑商州区“双创”工作存在不足等问题。



25日上午,看看新闻Knews记者联系到了涉事干部王某某,他表示,自己发布的视频没有错,只是在陈述事实,也不会因此删除视频。王某某说,他本人是镇政府一名普通干部,日常工作范围就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内容。



此前,王某某所在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记者确认,已经收到该份“舆情快报”,并称正在处理此事。商州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知晓此事,但具体问题还需区委网信办进行答复。25日上午,记者致电杨斜镇政府询问事件处理情况,但工作人员称此事要联系区委组织部。不过,记者随后多次尝试联系当地组织部,但均未成功。


那么,当地网信办“点名”王某某,并建议公安机关对王某某发布不当言论一事立案调查,是否处置得当?


中央网信办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规定,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同时,不得散布传播谣言、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及发布不当言论。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目前,王某某反映的当地环境污染问题是否属实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其发布的视频是否属于不当言论也有待官方进一步回应。



不过,记者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到,近日,杨斜镇政府联合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联合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涉杨斜区域问题整治情况、违规占用耕地或林地等七个方面,按照既往制定的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逐一逐项进行检查。


基层干部及时反映工作中的问题,无疑有利于促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动工作良性发展。如何让基层干部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真问题,又如何约束基层干部所言可信、可靠?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看来,基层干部可以曝光问题,但应遵循相关组织程序。他说,基层干部通过社交媒体反映问题,公开披露和曝光当地政府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存在问题,情有可原,但是方式和方法也有不妥当之处。党政领导干部和普通公职人员发现政府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时候,可以也应该反映相关问题,但毫无疑问应该遵循一定的组织程序。比如,可以先向直接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反映问题,如果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可以向上级部门进一步反映问题,尽可能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推动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马亮说,基层干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去举报和揭露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应当首先确认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是不是属实,要去核查当事人是不是反映过类似的问题,并且要去检讨常规的流程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理这些问题。尤其是要举一反三,倒查问题处理程序,通过建章立制,畅通基层干部反映问题的渠道,推动同类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要去考虑怎样广开言路,鼓励和便利基层干部畅所欲言和反映问题,而不是让基层干部投诉无门,不得不诉诸社交媒体进行非常极端的公开曝光。


马亮表示,基层干部主动揭短吐槽看似是一种不光彩的事情,实则是帮助地方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尽可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导致问题不可收场。因此,基层组织不应该去固守"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特别是基层组织在面对由此引发的舆情的时候,更要从保护基层干部的角度出发,让基层干部放心说真话,大胆反映真问题,否则就可能让一些基层干部寒了心,不愿意也不敢去反映问题,久而久之可能就会导致更大的问题出现。

编辑: 陈昱卉 翟静
责编: 崔信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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