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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法师丨遇到家庭暴力,你不说只能接着挨揍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沈雪颖 李翔

2019-12-02 16:38

2019年11月25日,也就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天,时尚美妆博主宇芽在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讲述自己多次被前男友家暴的事情。 


对此,警方迅速展开调查:11月28日一早,重庆市江北区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江北政法连线”发布相关通报:这名实施暴力行为的前男友陈某,被重庆江北区警方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而法院也在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了对宇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但是,这样的家庭暴力却并不仅仅是个案。


11月26日,前一次逃脱牢狱之灾的家暴男蒋劲夫,又被新一任乌拉圭籍“前女友”指控,有暴力殴打和精神控制。




近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有数据表明:多个关于家暴的话题登上热搜的背后,更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是,还有更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并没有进入大众的视野: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小编希望每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能在第一时间大声说出来!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


同时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家庭成员间或者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受到法律约束。



为什么一定要说出来?


因为这种暴力行为,通常发生在私人场所。如果受害人选择默默忍受,第一,施暴者很可能会变本加厉,第二,受害人事后或是多次被家暴后想要采取法律手段的话,取证会更加困难。


怎样才是说出家庭暴力的正确方式?


小编这里的“说”出来,不是让受害人向亲朋好友倾诉或者是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络社交媒体上,而是希望受害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求助,比如报警、就诊,取得接报警回执和医疗诊断记录,留下证据。




《反家暴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只有在第一次遭到家庭暴力时,就及时制止并且留下记录,才有可能遏制住以后对方的暴力倾向。


其实《案件聚焦》就曾经报道过不少案例,都是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有的受害人不堪忍受长期的暴力虐待,最后愤起杀人;还有的则是施暴者变本加厉,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


这些血的教训都在告诉我们,对于家暴要零容忍,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与生命。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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