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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遗嘱字迹潦草 “长、幺”难分引子女二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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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郭骥

2018-05-04 15:30

杨女士的父亲于2013年不幸离世,生前老人家亲手写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4个子女。可是由于一个关键字的字迹过于潦草,让子女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只见遗嘱开头字迹端正有力,但在写到最后,在交代自己名下的房留给谁时。最后四个字的字迹有些潦草,杨家最大的儿子和女儿认为,这四个字是“长儿长女”,也就是他们两个。但是杨家小妹却有不同意见,说这个字是“幺”。



面对小妹的这个说法,杨家的大哥,大姐和二姐都是义愤填膺,指责小妹在胡说八道
。


原来早在杨家的老房旧改安置的时候,三兄妹和小妹就因为利益分配产生了矛盾。


杨家大哥:她只顾自己的利益。


杨家二姐:她做了很多很多手脚我们都不知道。


杨家大姐:他们拿了一百十几万元。



在巨大的房产利益面前,一家人原本的和睦被打破了,在旧房安置协议签订后,大家才发现,小妹没有按照之前说好的去做,动迁并没有他们的份。


因此父亲去世后,在小妹对遗嘱的表述提出异议后,哥哥姐姐们才格外的气愤,双方为此还闹上了法庭,要求对父亲的遗产进行确权。

“我父亲是苏北人
,他的讲话带有苏北口音的,所以说我们从来他在书写和他讲话当中,从来没有什么‘幺女’这样的说法。”杨家大哥解释。


但是小妹却说父亲知晓各地方言,不能排除这是他故意这么写的,“我父亲他很幽默的,他会讲这个方言,讲那个方言。”

一审法官认为遗嘱中“长”字出现过两次,虽一个为繁体字,一个为简体字,但两者下半部呈现的笔画写法相近,而那个到底是“长女”,还是“幺女”的关键字,与上述两个"长"字写法上却完全不同。因此法官认为此关键字更接近于“幺”字。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遗嘱中所写的动迁房一套,由长儿幺女继承更符合实际情况。

不过事后杨家大哥大姐表示,杨老先生生前曾写过两份遗嘱,先是于2012年9月1日写了一份代书遗嘱,14天后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而自以为稳操胜券的
杨家大哥大姐只向法院递交了字迹模糊的自书遗嘱作为证据。
 
律师指出由于第一份遗嘱是大哥女儿执笔听写并打印的,其和继承人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这一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存在问题。
 
但律师发现不管是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两个见证人是相同的。而他们正是将遗嘱真实内容证据链补全的关键人物。
 
律师张玉霞:“因为中间有两个见证人,可以作为一个旁证,去证明老人确实有相关的意思表达,从证人证言的角度,也可以去证明老人生前是有过这样的意思表达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杨老先生签名的第一份代书遗嘱既能反映出老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是破解这个迷局的关键证据。


遗嘱见证人徐灿南先生:“他爸爸认识我,而且他妈妈也认识我,他(父亲)说凡是给我的房子,我以后就给长儿,就大儿子和大女儿。”

经律师指点迷津并得到证人愿意出庭的承诺之后,杨家三兄妹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他们向法官出示了第一份代书遗嘱并请来证人出庭作证。两份证据相互印证,而且相隔时间非常短,最终二审法庭做出了改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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