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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跳转广告乱象再升级 监管手段如何更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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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4-01-17 15:11

“接了个电话,手机差点给我买台电脑”。频繁且离谱的跳转广告,让人不堪其扰。中消协昨天发布的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点名批评了App“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的现象,并提出,企业的“引流”方式,需建立在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之上。



不少网友反映,一打开App,开屏广告立刻占满屏幕;不小心稍稍碰到屏幕,立刻跳转到第三方购物平台;试图关闭、退出,却找不到、点不到按钮……频繁且离谱的跳转广告,让人越来越烦。


社交平台上,“如何关闭摇一摇广告”等话题不时引发网友热议。稍不留意就会跳转的手机屏幕,导致网友只能“万分小心,就怕手抖”。虽然能投诉,但由于沟通、取证耗时耗力,大部分人一般都选择“忍忍算了”;还有一些人干脆“打不过就加入”,跳转到电商平台后干脆逛一逛、买几样东西再走。



然而,用户的忍让,换来的是跳转广告越发离谱:有的跳转方式由“摇一摇”进阶成“扭一扭”,甚至轻轻一碰就会自动跳转;有的将“跳过广告”按钮深藏在角落里、几乎和背景图一个颜色,找半天也找不到。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网友们不断吐槽,但跳转广告却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论是对于APP运营方、还是广告投放者,跳转广告都很赚钱、很划算,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盈利模式。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信息流广告为例,这类广告通常按曝光量收费,一次曝光约0.015元至0.03元不等,最低1万元即可起投。相比于传统的地铁、电梯广告,这种方式覆盖面更广,效率更高,还能在后台根据地域、年龄、性别、喜好等标签,进行精准投放,因此对于广告投放者来说,性价比极高。


同样地,对于APP运营方来说,由于APP的流量是现成的,公司只需要养一个商业化团队负责算法、运营产品、完善功能即可,不需要什么实际成本。因此,跳转广告同样是一个低成本、高利润的商业产品。


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预计为5732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增长12.66%。广告数量多、分散在不同平台、投放花样多,也对行业的监管带来压力。



网络广告的乱象问题,由来已久。电商平台的各种网页、搜索引擎广告、APP广告、直播带货、微信微博广告、视频短视频等,品类繁多,常常令人目不暇接。对于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开屏广告,国家工信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先后出台过各种监管措施。


例如“摇一摇”广告,用户至少得转动手机35、转3秒以上才能跳转;广告上要有明显的“跳过/关闭”按钮、“点击跳转第三方”的标识;不能误导、诱导用户操作;不能频繁弹出广告;广告要能一键关闭等等。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投机取巧的广告设计,就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去年2月,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摇一摇”开屏广告,武大法学院一名学生以某应用软件APP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为由,将软件运营方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保证不是在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不会进行误导、强迫跳转。但原告要求取消“摇一摇”开屏广告的诉请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理由是目前并没有行业规范明确禁止“摇一摇”广告。



那么,跳转广告是否涉嫌违法?究竟该如何加强监管,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呢?


律师岳雪飞认为,判断一个摇一摇的开屏广告是否涉嫌违法,主要依据是看它是否设置了明显的“跳过/关闭”按钮。如果必须要等到计时结束才能关闭,或者该按钮形同虚设、并不能真正发挥功能,那么就可以断定,该广告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不过,从过往法院判例来看,相较于被侵权主体受到的损失来说,该类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一般都达不到被侵权主体的预期。这就导致广告投放者、App运营者等相关主体的违法成本,与其从中获得的受益不成正比,从而让其没有动力来主动加强自我约束。


律师岳雪飞认为,基于这些原因,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跳转广告的泛滥成灾,需要广告投放者、App运营者等相关主体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它们必须认识到,如果广告引起了消费者的心理不适,那也就无法实现广告的点击率和收看效果,更不会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购买行为,广告的投放即使成本再低也是无效无用的。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更多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想方设法查漏补缺、加强监管,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来规范相关企业的运营行为。此外,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也不要有怕麻烦的心理,该投诉就投诉,该举报就举报,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才能让维权落到实处。


(看看新闻Knews编辑:金梅 严相莉 陈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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