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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后案外人不走 法院强制清场促成8套房产交付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2018-05-14 12:15

近日,北京一被执行人房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溢价成交后,案外人却非法占用拒不迁出,不仅使得眼看就要清偿的逾亿元债务就此搁置,也使网拍买受人无法如期接手该房产。


“出发!去北京。”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陆俊立即决定赴京实施异地清场,经过两次清场活动,最终完成了8套涉案房产的现场交付,宣告该起执行案件全额执结。


案外人自称“租客”提执行异议


纳美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纳美公司)与一家投资集团因金融借贷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纳美公司支付投资集团本金及利息1亿余元,因纳美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投资集团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一中院根据双方事先签订的抵押条款,将被执行人纳美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某处的8套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此时,该房屋正由案外人泰华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泰华公司)作为经营用地占有使用。为使案件顺利执结,承办法官遂赴京展开异地清场工作,在现场张贴拍卖公告,给泰华公司预留自行迁出时间。


泰华公司拒绝迁出,并以享有租赁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理后认定租赁关系不成立,驳回了其执行异议。


拍卖公告写明实情溢价成交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泰华公司拒不迁出涉案房屋,给执行带来阻力。陆俊法官多次电话及短信告知其在限定期限内自行迁出涉案房屋,泰华公司始终不予理会,并又提出异议之诉拖延腾退时间。


此时,被执行人纳美公司为尽快了结此案,请求法院继续拍卖涉案房产,并自愿提供4000万元作为保证金,用于支付异议之诉中可能存在租赁权成立情形的赔偿款。考虑到被执行人提供了相应担保、涉案房产清场干净也有利于提高网拍成交价格以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等因素,经合议庭讨论,上海一中院裁定继续拍卖上述房产,并在拍卖公告中如实写明。最终涉案房产以2.14亿元的价格高出评估价成交。



法院强制清场见证房屋现场交付


拍卖成交后,泰华公司仍不主动搬离,陆俊法官立即赶往现场将其中的7套房屋门锁更换,并再次告知其拒不搬离的后果。经多次催促无果后,承办法官、执行法警、执行案件当事人及买受人等前往现场展开二次强制清场。清场中,泰华公司态度依然蛮横,以各种理由阻碍承办法官进入房屋,并从当地召集了20余人干扰清场。


为避免矛盾升级,陆俊法官耐心做现场群众及泰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并严厉告知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历经6个多小时,泰华公司最终迫于压力对现场物品进行了清点,搬离,并在物业公司等见证下与买受人完成了房产现场交付。清场完毕后,承办法官将拍卖所得款足额发放给申请人,这起款项逾亿元的执行案件得以全额执结。


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是执行法官对于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在这起执行案件中,上海一中院认真审查事实真相,依法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面对案外人拖延、阻碍执行的情形,执行法官情理并用、冷静处置、注重效率,以高于评估价的成交价成功拍卖了涉案房屋,并促成和见证了房产现场交付,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及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助被执行人了却巨额债务问题,也让案外人心服口服自行搬离,彰显了司法的权威性。(文中公司为化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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