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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发布会 | 上海市卫健委:这些情况建议更换口罩

时讯

新民晚报 记者 陆梓华 见习记者 张泽茜

2020-02-05 15:28

今天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桢,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夏卫东,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专家组成员吴凡,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可晓林,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普通市民或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在室外或室内与人无密切接触的情况下,可以不使用口罩。一般情况下,所使用的口罩在恰当保存条件下,如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可以重复使用。重复使用时,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再次佩戴前后注意手卫生。

以下情况不建议重复使用口罩:

1、 去过医疗机构;

2、 近距离接触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3、 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近距离接触;

4、 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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