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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棋盘山大火宣判 肇事者犯失火罪被判六年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任彬源 马越

2019-12-16 11:35

近日,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沈阳棋盘山大火肇事者作出宣判,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9年4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沈阳市郊东部的棋盘山附近突发山火。为扑救火灾共出动2900余名消防救援力量、3000余名公安警力、1500余名武警官兵,365台消防车、多架救援直升机、无人机、500余台救援车辆,参与灭火战斗。除沈阳出动的消防、公安、武警等救援力量,有关方面还调集了鞍山、辽阳、本溪等周边城市的大批救援人员参与灭火战斗。共安全疏散涉火地区群众万余人。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17日,原籍黑龙江安达的张某某,在其转包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葫芦社区北湾垄地块一耕地内,在明知禁止野外用火及野外用火可能导致火灾的情况下,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玉米秆叶残渣点燃进行烧荒,明火被风刮至旁边枯草丛中从而引发了火灾。大火烧毁了大量国有林、集体林,并给沈阳森林公园管理处、沈阳东北亚滑雪场有限公司、沈阳森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沈阳棋盘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沈阳棋盘山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棋盘山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民政局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认定,国有林受灾面积546.49863公顷,占火灾面积的66%;集体林受灾面积281.4576公顷,占火灾面积的34%。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460.5万元,其中:林业经济损失946.1万元,其他(沈阳森林公园等单位)经济损失1514.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过失引起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马越 编辑: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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