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杨家伦因暴动及纵火罪被判处4年9个月监禁

时讯

央视网

2017-04-10 12:07

今天(10日)上午,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对参与去年旺角暴乱的32岁男子杨家伦进行宣判,最终裁定杨家伦因犯暴动罪及纵火罪,判处4年9个月的监禁。

法官判刑时表示,这次事件暴力程度严重,不容忽视,参与者人数众多,发生在旺角闹市,法庭认为有需要维护社会安宁,也要发出震慑的讯息,阻止同类事件发生,因此,判处被告暴动罪及纵火罪2条控罪,刑期分别为4年9个月及4年3个月,同期执行,立即入狱。

被告案发时任职香港公开大学的计算机技术员。他被控在去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豉油街附近,与其他人参与暴乱并烧毁一辆出租车。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