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时讯

国家税务总局

2019-02-01 20: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