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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敲墙头”做“狠规矩” 7部门联手放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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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2 08:33

【视频】上海7部门联手治理“敲墙头”



印发实施意见 加强管理


最近,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经信委、市城管执法局等7部门印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本市居住房屋违法违规装修和使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条条、一项项对症下药。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份新的文件,但绝不是一份新的法规。该怎么做,以前都颁布过,这次只是对相关条文重新做了梳理和归纳,关键是看相关部门能不能履职尽责,敢不敢给敲墙做规矩!


这次7部门联手放大招治敲墙头,为什么?因为血的教训比比皆是。据不完全统计,本市单单从今年1至5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接到的市民关于敲毁承重墙的投诉就有近千件,而我们的新闻也不止一次报道了敲坏承重墙酿成悲剧的案例。



肆意"敲墙头"引发的悲剧


今年4月11日中午12时50分,因装修队破坏承重墙,松江区佘山西霞路61号三层房屋倒塌,事故造成一中年妇女和一儿童受伤。


今年2月13日中午12时4分,普陀区延长西路180弄内一栋三层楼房部分发生坍塌,所幸无人伤亡。据居民反映,不排除是工人装修时敲掉承重墙所致。


2012年12月10日,闵行区浦江镇一幢正在装修的四层楼房部分坍塌,3人被埋,救出后均已身亡。经查,事故系无证装修队野蛮施工,严重破坏楼内承重墙,造成预制板断裂。


来自12345和12319的数据显示,在每年数千件的"敲墙头"市民投诉中,处置后回复"满意"的只有数十件。 



发现机制 禁止推诿


针对屡次发生的承重墙被毁事件,这次的《实施意见》做出了十分细致的梳理。


首先,从发现机制上,《实施意见》就给套上了紧箍咒,物业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根据实施意见,业主在装修房屋的时候,必须和装修企业、物业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物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发现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查处。


如果物业装聋作哑,怎么办?意见规定,物业不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义务的,一经查实,房屋管理部门要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而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一些部门抱怨"执法难",互相"踢皮球",称是不是敲了承重墙,我又没法认定啊!第三方检测,钱从哪里来?如今,《实施意见》也堵上了推诿扯皮的空间。


按照规定,城管部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认定,相关部门必须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房屋管理部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城管部门对损坏居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进行认定。同时,在处罚方面,《实施意见》也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多部门联合执法,一罚再罚、一惩再惩。



处罚标准


对于违法违规装修和使用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对"敲墙者"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违规装修和使用中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经整改完毕并规范验收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登记等手续。对违法违规的装饰装修企业及从业人员,由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考评。经信部门负责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当事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录入。


对行政管理部门及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懈怠,疏于处置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实施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带头恢复原样。经相关部门告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举报机制


杜绝对房子伤筋动骨的行为,《实施意见》还祭出了全民监督的"妙招",鼓励居民和装饰装修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同时,提倡居民自治、监督相邻房屋,以及首劝有责,装饰装修企业对当事人提出的违法违规要求,要予以劝阻和抵制,劝阻无效的,要向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报告。对于破坏承重墙行为,从源头予以制止,为实现"零发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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