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城官方回应渗坑污染:系不法人员倾倒废酸所致
时讯
廊坊发布
2017-04-19 20:56:41
19日晚河北大城县政府通过官网针对河北廊坊大城县境内工业污水渗坑问题给予了回应。据大城县政府通报,位于该县的两处面积共计约20万平方米渗坑,形成系有人倾倒废酸所致。废酸来自一家砖厂和一家化肥厂。2013年5月,当地警方已将倾倒者抓获。
通报全文如下:
4月18日,“两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华北地区发现170000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的图文报道,文章称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环保部及有关部门。对此,大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18日晚,组织县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渗坑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渗坑形成的原因
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二、前期渗坑治理的情况
大城县人民政府对渗坑的治理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砖厂渗坑治理情况,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进行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2016年底,县政府将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3848万元。
三、当前和下一步治理举措
4月19日,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来到大城,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大城过来的治理工作表示认可,并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按照环保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大城县制定进一步治理举措。
一是大城县政府已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环保、公安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渗坑治理工作。
二是由环保、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土样进一步检测,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三是正在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
四是由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负责,对已列入2017年重点工程的渗坑治理项目,尽快开展治理招标有关工作。
五是举一反三,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迅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业污水渗坑治理回头看、新工业污水渗坑摸排、生活垃圾坑以及生活垃圾堆摸排工作,形成台账,制定治理方案,迅速治理。
大城县将聘请国内先进的治理公司,按照水样、土样检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大力开展水体、土壤修复工作。县委、县政府已充分认识到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定决心,不管任何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将污染渗坑治理到位。
(原题为《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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