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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便民服务还是陷阱?广州一婚姻登记处被勒令整改

看现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周密

2018-11-12 13:31

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要严格坚持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不过近期有不少广州市民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反映,在广州市越秀区婚姻登记处(以下简称:越秀区婚登处)办理结婚登记时,被进驻到婚登处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诱导收取150元的高价颁证纪念照费用。对此,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11月2日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严禁在婚姻登记处场所内有任何营利性的服务,经过调查核实,越秀区婚登处确实存在将行政服务流程与行业协会的经营事项捆绑在一起,没有做到场地分开,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市民政局已经责令越秀区婚登处落实整改,越秀区民政局主要领导牵头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整改措施基本完成。



结婚登记被诱导收取高价颁证纪念照费用


2018年10月16日,王文(化名)和未婚妻前往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按照流程,王文完成登记手续后,需要到越秀区婚登处二楼进行颁证环节。


“在颁证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全程给我们拍照,他并没有明确自己的身份,也未说明拍照是否收费”。拍完照后,王文和妻子随后被该男性工作人员引导到一楼婚姻服务处选取照片。



到了一楼婚姻服务处后,王文才知道自己遭遇了“陷阱式”服务,原来所谓选取照片是要付费的,而且价格也不便宜。“晒一张照片20元(不提供数码照片);要一张光盘则要100元(内附颁证时的所有照片);要一个移动硬盘则要150元(内附颁证时的所有照片)。如果以上方式都不选,那不好意思,工作人员不允许你自行拿USB等设备将照片拷贝走。”碍于面子,最终王文挑选了150元的移动硬盘套餐,付完款后,王文惊讶地发现,婚姻服务处的工作人员提供给自己的定额发票上有“越秀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盖章。



后来王文才知道,之前在二楼帮自己拍照的男性工作人员是属于越秀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和越秀区婚登处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纪念照价格高昂,有不少新人因为要不要纪念照而引发争执,本人在登记过程中就已经看到两对新人因此而发生争执。”王文气愤地说,结婚登记却被诱导收取高价颁证纪念照费用 ,试问此设置究竟是便民还是“扰民”?


便民服务还是“陷阱式”服务?越秀区婚登处主任自称是便民服务


为了核实情况,10月29号下午两点半,看看新闻Knew记者来到了越秀区婚登处二楼大厅,里面已经有不少新人在等候颁证,记者发现每当有新人进去颁证时,都会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带着相机进去拍照,颁证结束后,该男性工作人员都会引导新人到一楼的婚姻服务处选取照片,并未告示是否收费,而整个拍照过程,该男性工作人员从未表明自己的身份,不过在他身上别着一个小小的胸牌,上面写着越秀区婚姻家庭协会。



根据该男性工作人员指引,记者跟随一对新人来到了一楼婚姻服务处,发现有不少新人正坐在电脑前挑选照片,里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是属于越秀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新人过来选照片是需要收费的,有多个套餐可以选择:如果只选一张照片的话,就需要二十元/张;如果把照片全部拷到光盘里,就要收取100元;如果是移动硬盘的话,就要收取150元;如果做相册同时还要拷走照片的话,最高收取260元。



有选完照片的新人向记者表示,感觉婚姻服务处的收费偏贵了,虽然是自愿购买,但是碍于今天的大喜日子,还是选择购买了。“我们以为这是婚登处提供的免费服务,结果一过来选照片时,才发现是要收费的”。刚购买了100元光盘套餐的一对新人苦笑着说。


对于有市民投诉行业协会进驻到婚登处进行营利服务,越秀区婚登处主任王育珍则认为,婚协到婚登处进行服务,其实是一项便民服务,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这是自愿原则,拍完照后你们可以选照片,但是照片是收费的,拍完后你也可以不要,让对方把照片删除”。王育珍笑着说,如果你嫌贵的话,你也可以给对方提供邮箱, 让对方发给你就行。


民政部早已明确,婚姻服务机构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场所需严格区分,而在越秀区婚姻登记处里,在颁证环节照相的人所作出的拍照行为,却正是在婚姻登记处内产生 ,对于记者的质疑,王育珍强调婚协提供的服务是越秀区的亮点,其他区是没有这种服务的,“ 我们地处偏僻 ,我们新人要到外面照相也比较麻烦,省市很多年前就同意成立这样一个协会,它以社会组织的形式存在,为新人提供照相服务”。王育珍说,我们不可能安排自己的工作人员来拍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婚协的人就过来我们场所里拍照服务。


场地交叉经营 广州市民政局勒令整改


“禁止在婚姻登记处场所内有任何营利性的服务,这是基本规范,越秀区婚登处真不该犯这种错误”。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许婵娟副科长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我们有明文规定,婚登处要做到“人员、场地、收费和服装”四分开,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行业协会在越秀区婚登场所内进行拍照经营行为基本属实,属于违规行为,目前我们已经勒令越秀区婚登处进行整改。



许婵娟向记者透露,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对婚登处进行规范化的检查,上次在检查越秀区婚登处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婚协的人在里面拍照收费的情况,但是这次却发现婚协已经进驻到婚登所里进行营利收费了,也就是场地不分开了。


“越秀区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运营也不规范,服务点没有悬挂协会的牌子,收费项目也没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许婵娟说,根据有关规定,婚姻服务机构开展有偿服务必须做到“四个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承诺公开。


据了解,为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严格落实“四个分开”。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机构要做到“人员、场地、收费和服装”四分开。严禁工作人员混岗、场地交叉、搭车收费、相同着装。对于达不到“四分开”要求的,必须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开展婚姻服务。二是坚持婚姻服务“四个公开”。开展婚姻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做到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承诺公开。婚姻服务机构开展婚姻咨询、婚姻证照、复印和婚姻仪式摄像等有偿服务项目,必须在服务场所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明确告知婚姻当事人所有服务项目均为自愿消费,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在开展婚姻服务前必须与婚姻登记当事人签订婚姻服务协议书。婚姻服务机构须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服务,并在服务场所内公示批准文件。严禁借婚姻登记强买强卖、“陷阱式”服务等乱收费的现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密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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