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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职业放贷人”:乡下3000万建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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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邓全伦

2018-12-06 17:26

桃江县大栗港镇树山坳村,距离湖南益阳市区约80公里车程。在抵达这个乡村的马路尽头,一幢掩映在苍翠竹木中的4层豪华别墅映入眼帘。它是欧式风格,狭小的窗口,半圆形的拱门,逐层挑出的门框装饰,天然花岗岩外墙,显得庄严肃穆。


别墅被铁艺护栏环绕,大门紧闭。经老乡指点推开一扇小侧门进入偌大的庭院,分布有广场、草坪、喷泉、健身区;靠山的一边,山脚处还修有人工湖,一块坡地被网围而放养着一群土鸡。


一位老太太和一名中年妇女闻声走出房门。中年女人说,这个房子2017年正月初八动工,到腊月才完,修了整整一年时间。


整个别墅区占地四十多亩,主楼建筑面积有3000平方米。一位建筑老板全程负责了这幢别墅的修建,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别墅)花了2000多万近3000万元,用的都是花岗岩、大理石等名贵石材”。


“我进去参观过,房子非常豪华。罗家老四修的,他一家只有节假日才回来住住,平时只有他老母亲几个人守着。”一位老乡说,罗老四在益阳城里做房地产生意,“包工程”,挣了大钱。


罗树中修在乡下老家的别墅,耗资近3000万元。


这位老乡嘴里的罗老四,叫罗树中,今年50岁,就在这个山村里出生,读完小学后开始务农、烧木炭,然后出外闯荡。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查”显示,他目前是湘中竹木销售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益阳湘中竹木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


据看看新闻Knews记者多方查证,罗树中一家在桃江县城、益阳市区拥有多处房产,而且在城里早就住上了别墅。为何又在僻远的乡村置如此豪宅?“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摆阔呗。”一位老乡说,不然村里人怎么知道他家是真的有钱呢?



涉借贷案超百起


而在益阳市许多建筑老板眼里,罗树中是当地“高利贷”圈里赫赫有名的大佬——“他在益阳长期从事高利借贷活动,除直接发放高利贷款外,还借用其他建筑工程公司名义,以承揽工程、合作工程和供销建筑施工材料等名目变相高利放贷收息”。


事实上,罗树中近年来是益阳仲裁委员会、益阳各级法院的“常客”。据看看新闻Knews记者查询与不完全统计,从2011年至2018年,他在益阳市赫山区法院、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益阳市仲裁委涉及案件高达一百多起,总体上呈现出案件数逐年攀升的趋势。


其中,在益阳仲裁委申请仲裁,以及在益阳赫山区法院一审和仲裁财产保全的案件就达30件;到益阳中院二审、再审,或在益阳赫山区法院和益阳中院提起执行异议、执行保全、特别程序、管辖异议等案件约70件。


大部分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而在买卖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往往也涉及到直接放贷或变相放贷情形。这些案件原告要么是罗树中本人,要么是罗树中的家人、亲戚或关联公司,如张再来是罗树中的妻子,罗通虎是罗树中的侄子,王佐良则是罗树中的朋友兼生意伙伴。这些案件都活跃着罗树中的身影,他的身份复杂多变,有时是湘中竹木销售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有时是益阳朝阳城市建筑工程公司的财务经理,有时还是劳务分包的个体承包人,更多的时候则是民间放贷人。很多案件中他甚至担任诉讼代理人。


据查询的资料显示,有明确诉求金额的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就高达4000万元,还有部分涉及工程款和不动产的案件,实际涉案价值更大;此外很多借贷纠纷案反映的仅仅只是争议标的,不包括债务人已经履行完毕的金额。







益阳一位处理民间借贷案经验非常丰富的律师表示,罗树中民间借贷涉案的实际金额惊人,即使只按照每10个案件有2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推算,“罗树中及其关联人放贷的资金保守估计会超过2.5亿元,涉及放贷项目在150件以上”。


在这些案件中,罗树中及其关联人由于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保留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因此判决上除有少数撤诉外,几乎都能胜诉,而且很多案件被法院支持的月利率为3%(年利率36%),少数案件被法院支持的月利率为2%或1.5%。


特别引起看看新闻Knews记者注意的是,这些借贷行为中,都出现了统一的格式借贷合同和格式借条,尤其是借贷合同内,不仅对利息和违约金有很具体的计算方法,还特意留出了至少供五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签名承诺条款。


这种借款模式,这种高胜诉率,本身就是职业放贷的典型特征。


今年5月11日,中国银保监管委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包括“职业放贷人”在内的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进行打击。


其实,罗树中的“职业放贷人”身份及行为,在益阳一直遭到投诉、举报。


罗树中的“放贷经”


罗树中经常向益阳市内各大建筑工地销售供应竹胶板、杉木条等材料,同时挂靠建筑公司承包一些工程,因此,他长年放贷主要针对建筑施工市场。


检索这些借贷案件,有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即每个借贷案被告的人数总是特别多,除了一个借款人,其他的都是保证人。这些借贷均是“借短不借长”,一般是一到三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表现出“隐形高利贷”的特征,采取分段计算本金、分段计算利息、分别出具借条等方式将借款复利计算“合法化”。


通用的套路是,这些借贷首先约定月息2%,还款期满不仅继续计算2%月息,还得每月对本息收取至少3%的“违约金”;此外,罗树中还要求借款人向其妻子、侄子等人再次借高利贷,以归还罗本人的利息,从而恶意垒高债务规模。


借贷纠纷案堆积于益阳各级法院,罗树中是其“常客”


其典型案例是,罗树中与益阳康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


2014年1月27日,益阳康益公司向罗树中借款500万元,约定借款两个月,月息3%,“如违反,则按月计算3%利息,并另行增加每月4%违约金,承担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


但直到2014年10月,益阳康益公司都无法还上本息。2014年10月,罗树中要求该公司向他的侄子罗通虎借款132万元,并直接转入罗树中账户偿还罗本人的利息。新的借款约定3个月到期,“到期未还清,3个月的合同期则按月3%计算违约金,此后按月4%计算违约金”。


到了2015年2月,除了利息,益阳康益公司仍未还上罗树中的本金500万元。罗树中又要求该公司向他的妻子张再来借款62.5万元,偿还罗本人的利息。这笔借款也约定3个月到期,到期未还清则按日1.5‰计算违约金。由此,该公司债务步步垒高。


2015年5月,罗树中向起诉益阳康益公司,及后者的担保人益阳中南实业、吴春燕。2015年11月16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截止2015年11月10日,益阳康益公司确认欠罗树中借款500万元,利息96.5万元;从2015年11月10日起以596.5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截止2015年10月30日,益阳康益公司确认欠罗树中受让的案外人张再来本息729375元;从2015年10月31日起以729375元为基数,按月息2.5%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2018年3月14日,罗树中与益阳康益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再次确认以上两笔借款,并要求康益公司在2019年1月30日前,按先息后本的原则还清所有欠款本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罗树中与益阳康益公司等系列借贷案中,还发现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借款,早就扣除了借款期内的利息。这是典型的高利贷“砍头息”手法——签订借贷合同后,放贷人将本金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然后要求借款人从银行取款后,现金支付利息。


“收利息只收现金,不打收条,不允许转账”,这是罗树中系列借贷案的显著特点。诉讼中罗树中却从不承认已经收取利息。在他起诉湖南省成铭钢结构工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成铭钢结构辩称曾向罗树中支付本息94.3万元,但无法提供证据而最终未获法院采信。


“仲裁委的能量”


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的规定,浙江、江苏、山东等地的法院也已开列“职业放贷人名录”予以惩戒。


然而,罗树中及关联人作为原告和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被益阳地方法院和益阳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各个程序上均一路绿灯。在实体上,法官和仲裁员亦不对罗树中涉案资金的性质、来源进行审查。这些案件在财产保全担保、调解、执行顺风顺水,胜诉率百分百。



据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调查,益阳地方法院和益阳仲裁委几乎是打包集中受理罗树中的案件,立案当天就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债务人工程项目和房地产,斩断其现金流,然后逼迫他们就范,同意司法调解或仲裁裁决。


对此,曾经两次被罗树中告至益阳仲裁委的益阳老板舒怡苏感受深刻。


2009年8月,舒怡苏实际控制的益阳天峰置业公司,与益阳朝阳城市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后者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建天峰酒店工程,并于当月进场施工。双方约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拖欠时按月息1.5%支付违约金,如累计欠款超过300万元时,利息及违约金提高至3%。


2010年8月2日,朝阳建筑公司向益阳仲裁委申请仲裁和财产保全,要求天峰置业交付工程款300万元。该案朝阳建筑公司代理人即为罗树中,而实质关系是罗树中挂靠借用资质施工,这是他发起的一起恶意认定违约,以高息放贷形式计算违约金利息并获仲裁委支持的典型案件。


舒怡苏表示,益阳仲裁委8月2日收到罗树中的申请书,当天就向益阳赫山区法院移送了保全申请。第二天,赫山区法院就作出民事裁定,冻结天峰置业名下两宗开发地块2700多平方米的土地证。


根据《仲裁规则》条款,仲裁委应当在15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组成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裁决。朝阳建筑公司在2010年8月2日向益阳仲裁委申请仲裁和财产保全后,舒怡苏先后向罗树中支付了738万元,远超仲裁请求。这种情况下,朝阳建筑公司一边要求仲裁委不组成仲裁庭,一边要求赫山法院续冻天峰公司土地,导致天峰酒店工程不能施工,房屋不能预售。一直拖延至2013年7月8日,朝阳建筑公司又主动撤回仲裁申请。


而案卷资料显示,就在撤回仲裁申请的前几天(7月2日),朝阳建筑公司已经向益阳仲裁委重复提出申请,要求天峰置业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约2500万元,其中违约金就高达1378万元。2014年12月益阳仲裁委作出裁决,几乎全部支持了朝阳建筑公司的请求。


“勾结益阳仲裁委三年不组庭、违法重复仲裁,认定无效合同,虚构违约事实,甚至篡改裁决书12处,罗树中用看似合法的手段骗取了非法的利益,这是典型的恶意仲裁诉讼。”舒怡苏说。他身后的天峰酒店至今已成烂尾楼工程,屹立在益阳繁华路段。


土地证被冻结,天峰酒店至今已成烂尾楼工程。


另一起案件亦能显示罗树中在益阳仲裁委的能量。


2012年,罗树中以个人名义承包了浙江花园建设工程公司在益阳云顶上品的一个项目的木工工程,合同约定分包价约670万元,按进度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月息3%的违约金。


2014年,罗树中以该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向益阳仲裁委提起仲裁。彼时浙江花园公司已支付工程款712万元。浙江花园公司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称案件不属于益阳仲裁委管辖,并出示了己方持有的合同原件,合同约定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但是仲裁委却拿出罗树中提供的原件,上面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中的“劳动”两个字已被涂黑。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浙江花园公司一方坚信,其与罗树中的仲裁协议无效,不应由仲裁委管辖。益阳仲裁委却受理了案件。


该仲裁委仲裁认为,浙江花园公司已付给罗树中的720万元应先行扣除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剩余的300余万才是这家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因此裁决浙江花园公司继续向罗树中支付工程款和违约金共计700余万元。

“他能摆平好多事”

“他在益阳官场很有关系,能摆平好多事。”一位知情者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透露,罗树中在乡下的豪宅建好后请客,益阳市区法院、公安等系统的官员去了很多。


然而,罗家和村里人的关系并不好。据老乡们反映,这个豪华别墅占用了邻居一部分土地,曾有人专门到镇政府查询,发现它的修建没有办理合法手续。

当地多位与罗树中有交往的知情者称,罗一直和现任益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益阳仲裁委副主任的王某某交情不浅。王从2007年11月起任赫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5年4月调任益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同时兼任益阳仲裁委副主任。

以上知情者还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罗树中的妻舅张某某多年来一直在益阳公安系统任职,现任益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据益阳当地多位罗树中的债务人的反映,罗树中及其关联人对他们这些债务人甚至他们的代理人态度恶劣,以言语威胁甚至人身伤害,以逼迫偿还债务或在诉讼中妥协。

罗树中就曾多次对浙江花园公司职员进行恐吓和殴打,2014年间他甚至在益阳质监站会议室连扇该公司黄姓项目经理耳光,将其身上的700多元钱抢走。浙江花园公司聘请的一位女律师到益阳仲裁委首次出庭就遭到罗树中的威胁,以致第二次开庭时不敢再来。

舒怡苏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的合伙人周某某也曾经在一个咖啡厅被罗树中殴打逼要工程款。

益阳当地一位律师曾作为罗树中一位债务人的代理人出庭。他在庭上就遭到罗树中一位哥哥的威胁:“不要再讲了!你不知道怎么死的!”该律师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为此报警,当地110也出警前往法院调查,罗树中的哥哥却借上厕所遛走。

“罗树中来开庭,他就像一只蜂王,身后跟着一群小蜜蜂。庭下坐的全是他的马仔。”这位律师说,如此阵势极易给对方当事人和律师造成威压。

罗树中的一位债务人称,罗口蜜心剑,“为人表面和气,对我口口称姐,他内心却特别狠”。她曾是当地一位日子过得特别逍遥的富姐,在朋友邀请下投资承包了一个建设工程,然而因合伙人以工程名义对罗树中借了数百万的高利贷,被罗树中诉至益阳赫山区法院,作为担保人的她,债台一夜高筑,名下财产全部被冻结。

“罗树中跟我说,他有的是人,可以让我在益阳街上很没面子的。”这位大姐表示,借高利贷无疑饮鸩止渴,一旦陷入而无力自拔,被索债的生活便暗无天日。

罗树中近年来通过高利放贷收取利息数千万元,却逃避了国家税收。他的逃税行为已被人举报,益阳市税务稽查部门已表态将积极处理。当地多位知情人士亦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益阳赫山区法院正要求各庭室填表盘查罗树中相关民间借贷案件,当地公安也已介入,对罗树中的高利放贷行为正在进行初查。但该信息至今尚未获得益阳官方的回复和置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编辑:朱永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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