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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朋友圈辱骂微信好友 女子被判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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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9-08-10 16:37

微信朋友圈,几乎人人都在用。一个小小的社交软件,竟有了些聚合人间百态、喜怒哀乐的意思。近日,合川区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案件,这与朋友圈里的“怒”有关。一位当事人因为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骂人,被人给告了。


案件说来并不复杂,当事双方皮某和柳某,两人是微信好友。今年1月28日,皮某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段针对柳某的内容,其中,有“破坏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等较为激烈的言辞,同时,还配有柳某的一张照片。



1月30日,皮某再一次在其朋友圈中发表一番文字评论,这一次,还配上了表情包!此后,被骂方柳某委托律师发出了律师函,皮某便删掉了1月28日发出的朋友圈。不过,双方就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柳某随后将皮某起诉到合川法院。法院在审理后,认定被告皮某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重庆市合川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池海表示,被告在发布的第一条朋友圈,使用了侮辱他人人格的语言。并且带有指向性的配发了原告的照片。我们也询问了被告被告对其所发表的言辞所指向的事实,并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只凭她自己的主观臆断。结合她之前发布的侮辱他人人格的语言,我们认为她的侵权行为是成立的。



最后,法院判决,皮某除了删除其不当言论,还应赔偿对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


(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程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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