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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曾荫权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被判监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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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俞骅 李一苇

2017-02-22 17:04

视频|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20个月


香港高等法院于本周一宣布了曾荫权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并且需要即时还押,不准保释。当天晚上,曾荫权出现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留医。今天开庭前两个小时,他离开医院前往法院听取判决。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曾荫权所犯控罪的严重性,在于他是行政长官,他不止要向香港市民负责,还必须向中央政府负责。作为特首,他必须是一个正直的人。



法官还在庭上表示,被告的身份在行政会议的决定上,可影响到各阶层人士,但他违反了诚信,因此刑罚需有阻吓性,量刑以30个月为起点。但无可否认被告服务香港四十多年,其中1998年对抗金融风暴时贡献突出,并且发牌决定没有引起社会太大争议,否则判刑会更重,现基于被告对香港的贡献和良好品格,获减10个月刑期,但没有缓刑理由,需即时收监。



该项控罪指控曾荫权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公职即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但他在举行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曾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赁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层复式住宅物业的往来。陪审团于上周五(2月17日)以8比1大比数裁定曾荫权罪成。

曾荫权的家人在离开法院时向媒体表示之后会提出上诉。



曾荫权太太曾鲍笑薇表示,今日是很黑暗日子,对于法庭的裁判,自己与家人都感到非常失望及伤心。自己与荫权在过去五年来受到极大困扰及压力,所以对今日的结果,感到非常难过,但会坚强及勇敢面对,也会上诉。

至于曾荫权被控另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法庭暂时决定今年九月再重新审理。


该控罪涉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曾荫权被指控接受深圳东海花园单位装修工程的利益,以及考虑雄涛提交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换调幅(AM)广播牌照、申请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这三项申请时的报酬。


由于之前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法官宣布就这项控罪解散陪审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俞骅 李一苇 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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