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广州拟限制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

时讯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06-15 12:02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问题让不少城市“头痛”。而一线城市广州,则拟推出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政策。


最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


根据公告,全城不少路段被列入限行,而限行时间包括全天限行、白天早7点半到晚7点半限行和早晚高峰限行,限行路段集中在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和白云区这几个中心城区。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路段行驶:


 1.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


 2.解放北路(大北立交以南)、解放中路、解放南路、解放大桥;


 3.天河路(龙口东路以西)、环市东路、环市中路;


 4.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中山七路(康王北路以东);


 5.临江大道(马场路以西)。


 二、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路段行驶:


 (一)主干道路段:


 1.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


 2.阅江中路、阅江西路、滨江东路(广州大桥以东)、滨江中路(海印大桥以西)、滨江西路(人民桥以东);


 3.新港东路(华南快速路至科韵南路)。


 (二)次干道、支路:


 1.白云区:云城东路(齐富路至金园路);


 2.越秀区:麓湖路(恒福路以北)、麓湖北路、麓湖横路、麓景路(麓景西路以北)、晴波路(海心桥以西);


 3.天河区:金穗路(冼村路至华夏路)、花城大道(冼村路至华夏路)、珠江东路、珠江西路;


 4.海珠区:会展东路、会展西路、琶洲大道东、琶洲大道(华南快速路以东)、广州塔路、艺苑路(艺洲路以北)、双塔路(磨碟沙路以西)、艺洲路。


 三、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内环路(含A线、B线)及高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