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地下车库常年积水 业主经过摔成十级伤残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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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晨 钱浩明
2019-04-20 23:37
黄女士是奉贤区某小区的居民,2017年6月她遭遇了一件烦心事,6月27日那天,黄女士前往同住一个小区的朋友家串门,正当她准备从朋友家返回时天降大雨,无奈之下黄女士决定从小区地下车库走回家里,谁知就在黄女士走下地下车库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这个楼梯口常年积水,后来不知哪位“好心人”放置了一块木板,本意是为业主出行提供便利,谁知这样的临时措施竟变成了“长效机制”,可怜那木板经不起如此“软磨硬泡”,内部早已腐烂,正巧碰上了路经此地的黄女士一脚踩空陷入腐烂的木板内造成了事故。
黄女士这一摔可摔得不轻,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她的伤势已经构成了十级伤残。这下,黄女士觉得一定要讨一个说法,于是她将小区的物业以及开发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到了法庭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先互相掐了起来。物业公司说,事发地点并不在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合同范围内,而且开发商还拖欠了物业费,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而开发商却说,事发地点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并且他们从未拖欠物业费,应当由物业承担责任,同时,两被告还提出原告黄女士自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好在原告黄女士和两被告都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他们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黄女士承担30%责任被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各自承担35%的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钱浩明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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