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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限制制度的上海"破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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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施政

2019-08-17 14:13

教师、教练、保育员,这些是与未成年人亲密接触的职业,更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之外,信任和依赖的角色。然而事实上,从2016年1月至今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799件979人,其中,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不在少数。更令人吃惊的是,很多涉案人员并非初犯!如何让未成年人能远离这些"魔鬼",上海近两年正在健全和把牢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入口关",从业限制制度正在上海逐渐"破冰"。


这个暑假,长宁团区委开办的爱心暑托班,迎来了近千名学生。而这些忙碌着的老师和志愿者们,在开班前就全部经过严格的入职审查。来自长宁团区委服务和权益保护部负责人余元珠介绍:“我们要求老师和志愿者,必须提供他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我们会拿着这些信息对接区公安局,进行无犯罪记录的查找。”



这样的入职审查,源于三年前的一起案件。2016年,被害人小星去林某家补课。等其他学生全部离开后,蓄谋已久的林某一把抱住小星,并实施了一系列猥亵行为,严重伤害了小星。 据上海市白玉兰开心家园家庭服务社 心理咨询师朱泽华回忆:“当时这个孩子的躯体会有警觉性,她不允许别人靠近她。”


当年11月,闵行区法院以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同时,根据检察院建议,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林某从事教育及相关行业。这也成为了全国首例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检察院建议法院 判处从业禁止的案件。从业禁止制度,作为犯罪预防措施,在《刑法修正案(九)》有规定,但如何来保证执行到位并不明确。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吴翎翎说:我们就想,如果只是在个案当中对这些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但是他们有一天可能很快就会回归社会。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制度,让这些人再也没有办法利用他们职业的便利去接触未成年人?”

于是,2017年8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全国首个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通过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强化教师等特定行业入职审查;随后一年不到,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从业禁止制度,并且对拒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庭审实况:幼儿园 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 应当承担责任

近期,一所培训机构被推上了法庭,因其未履行入职审查义务,导致一名有猥亵劣迹的老师混入该机构任教,再次猥亵了4名孩子。在追究该老师的刑事责任后,检察机关支持被害方向存在过错的培训机构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尤丽娜说:“我们想让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培训机构知道,你在招收老师的时候,一定要贯彻执行强制查询的义务,确保你招收的老师没有前科记录。”


在这些前期探索的基础上,今年4月,市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这份市级层面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从业限制的对象,学校的举办者、工作人员等也都被纳入监管范围。全市16家 职能部门在《意见》上盖章。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相关制度。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介绍:“几乎所有可能和未成年人亲密接触行业的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我们都进行了会签。这样的话,我们监管的范围更广、保护的力度也就更大。”



而在建立制度保护好未成年人之外,法律界人士还呼吁,对于有猥亵、性侵前科的这个群体,全社会的帮教和监督,同样不能缺位。

市律协公益和法援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认为:“如果心理评测结果再犯机率非常高的,我认为是可以采用适当的,部分限制自由的跟踪性的方式。比如说适用于社区矫正的隐形镣铐,来追踪他的行为。当然个人隐私可能会和未成年人利益发生一定冲突,但在这种冲突情况下,我更建议儿童利益的优先化和更大化。”

上海的探索创新已经开始向全国逐步推广,就在本月初,最高检正式宣布,将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我们欣喜地看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这张网,正在越织越密。我们也期待着,相继出台的制度,能让全社会形成合力,真正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实习编辑:顾霖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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