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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12月28日至3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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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8:33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12月21日举行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2月28日至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表决稿及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草案)》、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等的说明,以及关于《上海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条例草案和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本市2020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一网统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该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和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金融法院工作报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报告、上海海事法院工作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书面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有关复函的评价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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