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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香港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后将面临什么?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7-07-15 10:35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下午3点,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4名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4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


据香港媒体报道,这4名丧失资格的议员分别是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失去议员资格后,4人还须退还已获发的议员酬金,以及办事处营运开支予立法会秘书处,估计有关开支涉款约1200万港元。若4人未能还款,随时面临破产危机。


据报道,目前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薪金为每月逾9.5万港元,而4人自去年10月1日任议员至今已9个月,每人已领取的议员酬金近85.7万港元,4人合共342.6万港元。而每名议员每年可向秘书处申领最多约261万港元的办事处营运开支,以及近21万港元酬酢及交通开支,按比例粗略估计每人已申领办事处营运开支,以及酬酢及交通开支211万港元,4人即约845.6万港元。


同时,立法会秘书处还须收回他们的立法会办公室,其办公室楼层的名牌也会被除名,因此4人及其助理也不能再进入办公室,直至秘书处通知可回到办公室收拾物品为止。

另外,4人除了律师费外,还须支付特区政府的全数讼费。早前有法律界人士估计游梁案件的讼费约600万港元,预料这次4人的讼费比游梁更多。如4人最终无能力偿还立法会款项,立法会秘书处可申请他们破产。

(编辑:安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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