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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时讯

宽广太平洋

2022-12-23 0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第4号


现公布《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王毅


2022年12月23日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单》列明的个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裁清单


外交部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反制裁清单


一、余茂春,男


二、托德·斯坦恩(Todd Stein),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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