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提高待遇 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时讯
中国新闻网
2020-09-04 11:06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意见》提到,要创新乡村教师编制配备。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鼓励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
《意见》指出,要挖潜调整乡村学校编制,规范乡村学校人员管理。加强乡村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意见》提出,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意见》明确,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荣誉制度,国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
《意见》还提出,要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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