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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长三角“样板间”一周年:“吵”出来的001号批文

新闻透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谢丹青 洪焕铨 沈佳俊 林羡德 徐进

2020-10-31 09:00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马上就要一周岁了。示范区涉及到三省两区一县,当遇上一些跨域项目时,要如何来互相协调推进呢?为了在上海青浦和江苏吴江交界处的元荡上建起一座桥,各方就费尽了心思,听说还差点“吵”了起来。



家门口跨越元荡的公路桥基本完工了,从上海搬到吴江养老的王老伯,迫不及待来探探路,“以后出来要到上海最好就是这座桥,方便呀,那边兜圈子。”



随着连接青浦东航路和吴江康力大道的元荡桥正式竣工,老百姓从吴江到青浦,不再需要开车绕行半小时。这也是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内首条打通的省界断头路。而这座桥,其实 是“吵”出来的。



吴江区水务局工程管理处主任陆雪林说:“这个项目的审批权限可能只有一家,不可能苏州归苏州批,上海归上海批。”今年4月初,示范区执委会专门为了这座桥召开协调会,上海、苏州、青浦、吴江和太湖流域局等各地的规划审批、建设部门人员悉数到场,展开热议。


元荡地处上海青浦和江苏吴江交界,沪苏省界就落在元荡中央,大家都知道,在元荡上建设一座桥,能大大方便两地百姓的出行。不过,如果按照老办法,申请人需要在上海、苏州两地分别审批,而哪怕最终能拿到两张批文,由于两地的技术标准不同,桥梁也可能依然建不起来。



苏州市水务局工程运行管理处袁野说:“委托上海市水务局这边统一出批文,包括监管,后续的评审验收我们可以一同参加。” 可这样操作的话,却会出现新的问题。



上海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剑说:“上海的水务局可以批到江苏去,法律上面这是一个空白。”原来,跨区域审批,现行法规里没有直接依据。地方政府部门之间,授权、委托给一方批,也不符合《行政审批法》的规定。


上海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剑说:“不是简单的授权委托就完事了。因为从这个项目来说没什么问题,你复制推广的话,其他项目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法律上站得住脚。”



这个瓶颈要如何突破呢?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组副组长刘伟说:“到最后体现对外的时候是一个文,两家都有红章在上面,有没有可能我们可能各家都往前跨一步,这没做过,先试试看吧,也可以。”


反复协商后,大家最终决定,由上海牵头,两地联合审批,共同出具一张决定书。虽然没有先例,但总要跨出探索的第一步。此后的数次协调会上,大家逐字逐句对许可决定书进行斟酌,比如,两地各有各的桥梁防汛和通航需求的技术标准,但最终必须达成一致,落到纸上。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组组员沈永飞说:“我们一定要把我们自己的顾虑,把我们的一些想法我们都放在桌子上,越是吵出来的东西越掷地有声,就越有含金量。”


一个个细节“吵”过来,历经整整三个月,国内首张跨省域项目水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终于出炉。一张批文上,盖着上海、苏州两个红章,也诞生了一个全新的审批序列号:示范区涉水。项目编号为:2020年,001号。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组组长刘峰说:“是一个巨大的创新,在一体化的这个背景下面,那么大家怎么去突破,想尽了各种办法。就在这个平台上面非把这个事情干成不可。”



除了行政许可的突破,审批流程也大胆改革。由上海牵头受理,申请人只跑一地、只跑一次;材料从原先的15份减少到7份,审批时限则从25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一家牵头、联合审批、多方联动”的创新模式,未来也将在示范区复制推广。


在这份001号批文的基础上,两地建设部门还就高不就低,统一了道路的建设标准,为未来协同作战打好了基础。示范区执委会还拿出了一份《跨域道路工程互联互通指导手册》,从规划、设计、审批、建设到管养各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让制度创新的成果真正落地。



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建设局局长姚俊说:“接下来的跨域项目肯定是越来越多,提前谋划然后规划形成一张蓝图实现联合审批,那么在实施层面就是形成一个共同的一个工期安排。”


短短一年时间,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已经取得了32项制度创新,推进了60个重点项目。两区一县从不同的想法到共同的看法,再到统一的做法,这份示范区跨域涉水项目001号行政许可书的诞生,正是示范区一年来制度创新的缩影。如今,一套跨区域高效协同发展的“方法论”逐渐在示范区形成,明确“一盘棋”的思想后,示范区正在一次次“碰撞”中,走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谢丹青 洪焕铨 沈佳俊 林羡德 徐进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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