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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文博单位须公示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睿

2021-01-20 10:32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并分类明确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及公告公示主体。



《办法》规定,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其保护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无保护管理机构的,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集体所有的,所属集体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私人所有的,所有人及其管理使用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考古研究机构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临时文物库房、临时文物陈列展览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考古发掘项目、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实施期间和项目业务范围内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针对无使用人的田野不可移动文物,《办法》要求省、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文物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国家规定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组织,承担具体文物安全管理责任。


同时,社会监督也是文物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径。《办法》对公告公示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告公示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名称、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与安全管理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以及文物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其中,文物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包括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和各省市县文物行政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等。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责任落实,通过一系列措施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指导各地着力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通过督导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落地为主要抓手,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开展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加大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力度,推进文物安全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睿 实习编辑:杨诗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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