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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新涉嫌受贿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鸿仁

2017-05-16 10:5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刚刚发布消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耀新(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0年起,被告人李耀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发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耀新,男,汉族,1960年6月生,浙江宁波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6年9月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李耀新2000年后相关任职经历:


1999.06-2000.09,上海市计委区县经济处处长;


2000.09-2003.01,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处长、农村经济处处长;


2003.01-2005.03,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


2005.03-2006.10,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6.10-2007.0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7.01-2008.0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8.01-2008.09,黑龙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09-2009.04,上海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04-2009.07,上海市长宁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9.07-2013.02,上海市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02-2013.0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13.03-2016.02,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书记、主任;


2016.03-2016.9.8,上海仪电监事会主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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