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子午编辑室】遏制暴力伤医 最高检祭出“杀手锏”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舒克诣煊 李瑶 郝苗苗

2016-10-22 00:40

最高检的决定,再次把暴力伤医推到舆论的焦点上。事实上,尽管对于公众来说,暴力伤医不是个新话题,但今年以来,一起起伤医惨剧出现在公众面前时,依旧引发公众的震惊。

10月18日,广东韶关翁源县人民医院,发生“医闹”事件。起因是该院对一产妇准备剖宫产,进行麻醉后,医生发现胎儿没了胎心。随后,产妇亲属甚至冲进手术室无菌区,踢门,掰断医生手机,殴打男护士。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产妇丈夫竟然是当地卫计局副局长李烟柱。虽然他没有直接参与,但自始至终没有阻止亲属医闹,目前,李烟柱已被停职,当地政府已介入调查。




而就在不久之前,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原行政主任陈仲伟主任医师,遭人尾随,被砍30多刀,不治身亡。此事在业内引发一阵哗然。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在微博发布联合声明,强烈谴责暴力伤医。

然而,10月3日,山东莱芜再发惨剧。一名34岁儿科医生上班时被患者家属持凶器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启动了重大涉医案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系列的医闹事件,挑战着公众的神经。卫计局官员家属参与医闹,更是引发舆论风暴。网友质疑:医疗系统内部人都医闹,会让不明真相的人认为,医闹才是出事后的第一选择,这会对社会产生相当恶劣的影响。更会让法律和科普人士宣传的医疗纠纷正规处理途径,显得苍白。

其实早在30年前,对于打击暴力伤医的行为,就有明文规定。1986年10月,原卫生部、公安部发出《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公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2015年8月底,“医闹入刑”写进刑法,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从禁止医闹,到医闹入刑,现在,最高检更是把暴力伤医上升到重大敏感案件,法律的绳索越收越紧,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沈亮认为,医院是我们每个国民最终生命的保障线,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检的本次专项活动体现了对我们国民基本生命的安全保障。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督促公安机关,将暴力伤医在定罪、量刑及刑事侦查方面优先启动。



【视频】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沈亮


有了法律的武器,能不能用好,就成了新的考验。根据2015年5月中国医师协会发表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近6成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数据显示,发生伤医事件时,医院方面不顾是非、息事宁人和无任何表示的竟然占到了41.86%,这样的数字令人震惊。

法律得不到有效落实,将导致暴力伤医屡禁不止,受害的首当其冲当然是医生、护士,但最终埋单的却是全社会。

看来,要清除医闹的伤害,医院和医生本身就得补上“法治”这堂课。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曾经也饱受“医闹”困扰,后来,医院决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凡是发生暴力伤医事件,无论大小,一律报警。今年,一名护士只是被儿童患者的妈妈踢了一脚,还是报了警。结果,孩子妈妈被行政拘留10天。

值得注意的是,港大深圳医院在警察到来之前,不接受任何调解。一旦警方介入,医院设立的危机应对小组成员就会陪同被攻击的同事到派出所做笔录,做伤情鉴定,同时安抚他们的情绪。小组内精通法律的人,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此外,还有部门将暴力伤医事件向媒体公开,呼吁社会谴责。

湖北省利川市的做法也很有借鉴意义,他们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聘请了律师,具体承担三项职能: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二是将医疗纠纷的解决引向法律轨道;三是对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决策进行法律审查。据媒体报道,律师进医院两年来,利川市公安机关介入的医疗纠纷,下降了近六成。

律师来了,医闹少了。利川的做法受到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肯定,舆论认为,医院面对医闹,靠“私了”的思维依赖应该摒弃,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跟医闹博弈、坚决不私了的态度,才有利于依法逞凶。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对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医院选择“私了”往往也是出于无奈,公安机关不仅要事后严惩,更重要的在于事前干预。除了加大打击力度,更要加大经济惩罚。而医闹的根本在于,患者对医疗风险意识依旧不足。国家一定要建立医疗风险的保险基金,补偿患者的损失,来化解无过错的医疗纠纷事件。



【视频】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


(编辑:傅群)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