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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唯品会抱团呛声天猫“不正当竞争” 天猫这样回应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鱼莎莎

2017-07-12 17:55

今日下午,京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其与唯品会的联合声明,称要抵制“某电商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声明指,某电商平台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以各种方式要求商家签署所谓的“独家”合作,并从京东和唯品会等平台退出,否则将会受到削减活动资源、搜索降权、屏蔽等处罚。



京东相关工作人员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京东和唯品会近期同时接到了服饰、箱包、内衣、珠宝等类目很多头部商家的反馈,称某电商平台有“强迫商家二选一、独家和站队的行为”,因此京东发表声明表明态度。

声明表示,京东与唯品会认为该电商平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裹挟商家已经涉嫌违反《反不当竞争法》。

京东与唯品会的联合声明全文


此后,天猫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对此进行回复,声明称,品牌选择天猫作为自己的独家销售平台是商家自己对平台的选择,此外,天猫还称,“某些电商公司一旦遇到竞争,就把“二选一”当做有效的碰瓷手段,对公众、市场甚至主管部门进行误导、混淆和情绪煽动。

此外,天猫还指责“某些电商公司打着平台的名义”锁定商家后台直接改动商家商品的价格、越过商家改动商品的库存数、强制促销、拉长账期拖欠货款,甚至将品牌作为碰瓷战术的人肉炸弹,无疑是在扼杀品牌的主权。

天猫的声明全文


近年来,各家电商在各个品类的竞争日趋激烈,由“二选一”引起的电商大战其实并不鲜见,尤其在点上购物节前夕尤为常见。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

2015年10月1日,工商总局颁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赵占领称,根据此条条例,工商总局之所以制定部门规章对“二选一”明确说不,主要也是看到以往屡次出现这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平台之间的竞争秩序,也影响到广大商家的利益,最终也损害消费者的福祉。通过这一规定也可以看出,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持否定态度。

但如果要认定不正当竞争,还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上述规定,可以作为认定“二选一”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悖公认的商业道德、属于“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有力支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鱼莎莎 实习编辑: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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