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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毙调查 家属到东莞交涉 目击者称死者曾被剐蹭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6-11-02 17:09

东莞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事件备受关注。官方通报押运人员梁某明被立案调查后,其他细节暂时没有发布。 近日,死者黄武林的家属也抵达东莞长安事发现场,悼念死者。



视频: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毙调查 家属到东莞交涉


从接到东莞警方的电话,黄武林的父亲就一直没有休息,经过一晚的火车,家属一行12人来到东莞。在东莞长安乌沙派出所办理完相关的手续,随后到殡仪馆看了儿子的遗体。30日上午,黄家人在事发现场悼念黄武林,一行人伤心欲绝,附近很多街坊也过来告诉他们事发经过。



家属表示,黄武林从小性格比较直,遇到认为别人对不起自己的事,容易较真,一定要对方赔礼道歉为止。黄武林来东莞后没有跟家人讲自己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事发前几天,黄武林在一间餐馆做服务员,后因不习惯就辞了职,当天十一点刚结了工资,自己提着简单行李走在环南路,随后不到一小时就发生了枪击事件。


家属认为,儿子砸车纵然不对,但是不至于直接给开枪毙命。为何走走停停?为何不明枪示警?这些都等待警方给出合理解释。



家属抵莞当晚,东莞长安乌沙派出所帮助家属安排了住宿,随后有民警带着骏安押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提着水果来到家属所住的宾馆,表示代表个人慰问,并称公司不怕家属打官司,即便请律师也是额外花钱。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事件


男子持石块追砸运钞车


10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位于广东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上,一声枪响后,黄某中枪倒地。急救车随后到场,宣布黄某抢救无效死亡。


目击者说,黄某曾用砖头追砸运钞车。



案发之后不久,长安镇政府对外发出通报称:12时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接报后,乌沙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涉事运钞车所属的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通报称,押运车被砸,右侧玻璃被砸裂。


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11时40分左右,当运钞车行驶至一公交站附近时,这名被称为黄某的男子拿着砖头追砸,此时运钞车并未理会,大约追了500米之后,运钞车停下,黄某又拿砖头砸向运钞车。随后听到枪声,被击倒在地。


黄某为何砸运钞车?


目击者称两者曾交通摩擦


记者采访到,事发路段多名目击者称,黄某追砸之前,与运钞车发生过交通摩擦。对此,当地政府和押运公司的通报中只字未提。


一名目击者称,运钞车撞到了黄某但没有停车,随后黄某就跟着一路追过去,在路边拿起砖头扔向运钞车。


警方当天已介入调查,但对于运钞车是否与黄某发生交通摩擦而后离开造成死者持砖砸车,警方未作出回应,只是表示“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也有网民提出,运钞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押运员应报警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


押运员有权开枪吗?


四种情况押运员有权开枪


随着运钞车此前与黄某发生过交通摩擦的消息传开,网民和法律人士热议押运员开枪将其打死是否涉嫌使用武力过度。


对此,法律和银行专业人士解释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押运员有权按规定使用枪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押运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押运过程中,如果遇到暴力侵袭、抢夺武器、劫持车辆等四种情形,押运人员有权开枪,非紧急情况下,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


如果黄某因为与运钞车的交通摩擦追砸运钞车,是否可判定并非上述的“紧急情况”。押运人员直接向其开枪,是否过当?


东莞骏安押运公司在通报中称:“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对此,部分网民质疑说:“鸣枪示警怎么会直接打中人?”认为押运员使用武力过度。


广州警方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说,鸣枪示警一般理解为朝天空开枪,以此达到警示目的。


记者从东莞警方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员梁某明立案调查。


“对押运员立案调查,可以肯定的是要对其开枪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立案调查,当然也会把前因调查清楚,相关情况会向社会公布。”东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银行业人士介绍,过去我国运钞车由武警押运,后循国际惯例改由公安机关监管的押运公司专门负责押钞。此案也提醒,押运公司需对押运员进行包括遇到交通事故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进行训练,确保按规范执行。


600米事发路段家属用了2小时才走完



10月30日中午,离事发已足足过去了72小时。


30日中午,600米的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路段,黄某的多位家属用了2小时才走完。他们沿途向过往的行人、商铺打听事发现场的一幕,并期待有新的可能发生。



然而,看到生前的黄某追赶、砸车视频,再对比了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目击者说法,“男子在路口砸车后,运钞车并没有快速离开,反而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想不通为什么。”黄奀清认为,从剐蹭到砸车过程中,他儿子与涉事押运员再次上演冲突,并导致最终儿子被一枪毙命的悲观发生。


“如果押运员是一位理性人,在剐蹭到路人后理应挥手致歉。即便是这些没有做到,我们可以原谅。但在黄武林发生不理智的追赶、砸车行为时,押运员不应该缓慢行驶,并在不远处停车,这是不是存在挑酗的可能。”黄某的家属表示,通过从上分析,他们怀疑是押运员加深了矛盾。


黄奀清的一位家属说,即便是黄武林发生不理智地追赶、砸车行为,在追赶的600米过程中,押运员完全有时间更有空间报警。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还没有拿出相关的处理办法。”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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