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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牌拍卖相关业务下周一起恢复办理!本月23号拍牌

时讯

市交通委

2016-07-08 16:53:25

市交通委7月7日发布消息,自2016年7月11日(周一)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开始受理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审查、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业务。



按照计划,7月份个人客车额度拍卖定于7月23日(周六)上午举行,8月份拍卖定于8月27日(周六)上午举行,请市民根据自身情况,有序提交资格审查申请。办理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详见下文。


业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一)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审查


1、办理地点(设置专窗办理):


●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4区113)


●新镇路288号(闵行体育馆架空层B2区)


●新村路1500号1层107(家乐福上海万里店内)


●福州路108号


●成山路800号(云顶国际商业广场A座101)


2、办理时间:


周日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00)(国定节假日除外)


(二)在用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


1、办理地点:


●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国定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业务办理专门网站


客车额度相关业务办理专门网站“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目前正在调试过程中,将在7月底正式上线。

届时,网站将开通查询信息核实过程和结果等基本服务功能。


业务办理基本流程


(一)提出申请,作出承诺。申请人向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客车额度参拍或额度流转信息核实申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规定》,核对确认资格条件是否与《规定》相符,并仔细阅读相关承诺事项文书后签名确认。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信息核实过程和结果查询。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20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信息核实过程和结果:


1、查收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发出的核实结果短信;


2、拨打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021)51528500电话查询;


3、待专门网站正式上线后,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查询。


(三)通过信息核实的申请人,可办理额度拍卖登记手续或额度转移业务。


申请材料


(1)本人姓名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件(含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公安等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


5、当事人本人签名的申请与承诺书。


(2)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沪注册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含IC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核准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法人亲笔签名);


6、申请与承诺书(落款加盖公章)。


(3)在用客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事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含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之间流转的,需提供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相关关系的户籍

证明材料);


4、配偶之间流转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与承诺书(转出方或者授权转入方签字)。


(4)因单位合并分立发生流转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事单位双方在沪注册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含IC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销单位需提供登记证书和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所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单位合并、分立的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书(落款加盖转入方公章、法人章、法人亲笔签名);


6、申请与承诺书(落款加盖转入方公章)。


(5)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业务所涉车辆,必须是使用客车额度上牌后可在本市中心城区通行的客车。


2、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业务的,转出方持有客车额度需启用满3年;转入方应当符合《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业务的,转出方和转入方的基本信息需先经相关部门核实(20个工作日内),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再予办理相关手续。


4、个人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业务的,车辆行驶证持有人必须到场;如无法到场的,可委托转入方办理相关业务并出具委托书。


5、办理业务所需的复印件应当清晰,且为A4规格。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jt.sh.cn)或“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查阅《申请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审查办事指南》和《申请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办事指南》,也可拨打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021)51528500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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