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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华:20年前撞上“严打”的死缓犯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正磊

2016-08-18 20:49

服刑11年,林青华始终不承认自己在20年前抢劫杀人。


去年在狱中,他拒绝减刑,也放弃了年终表扬成绩,希望“全身心地投入申诉”;与此同时在狱外,他的亲友与第三任代理律师李国强开始了新一轮的申诉。


福建福清苍霞村人林青华现年42岁。1996年,他被指控于7月15日凌晨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开枪致屋主一死一伤。此后20年,林青华的遭遇一波三折:经历了监视居住、送强制戒毒所、然后取保候审近两年;1998年再度失去自由、6次庭审、两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最终在2005年被判死缓,服刑至今


林青华案发生时,继1983年之后、第二场全国性“严打”运动已开展了三个月。“严打”全称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据《1996年第二次“严打”重拳应对犯罪升级》一文记载,为了多出战果,“严打”一般由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公安侦破为主力。福建省还把“严打”团伙的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各实战单位,落实到民警身上。


在武汉大学教授唐皇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等学者看来,如果说1983年“严打”是对“文革”特殊后遗症的清理,有其必要性;那么1996年“严打”显然忽视了社会转型的协同性。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社会治安恶化是社会开放度加大、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必然付出的代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亦指出,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严打”并未有效抑制刑事犯罪。如1996年与1997年全国刑事立案数都约160万起,1998年即增至198万起。


在众多专家看来,“严打”的另一遗产,是从重从快原则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近些年被平反的冤案,如内蒙呼格案、河北聂树斌案、福建陈夏影案与吴昌龙案等,都有1996年与2001年“严打”的时代背景。


在福建知名冤案中,陈夏影曾与林青华一起关押在福清看守所;许金龙、许玉森和蔡金森,曾与林青华在同一监狱大队服刑;吴昌龙早在林青华入狱前便与之相识。他们在出狱后成为林青华的支持者。


替狱友高兴的同时,这些冤案的成功平反又令林青华燃起希望,由此坚定了“申诉到底”的决心。

20年前的抢劫杀人案


林青华后来的一切磨难与不幸,始于两次谎言。


1996年7月15日凌晨1时许,一蒙面人潜入福建福清市苍霞村的林华英家,试图盗走电视机时被发现。这名蒙面男性乘势抢走林华英的金项链与金手镯,随后开枪射击,导致女主人左腿重伤、其女李花中弹身亡。林华英的儿子躲在暗处幸免于难。


抢劫杀人案发生后,警方勘察现场,发现电视机曾被搬动并留有指纹。随后村干部配合警方对苍霞村16岁至40岁男性“逐人过滤”、提取指纹。


一周后,即7月22日,案发时不在家的林青华,在警方找其做笔录时说出了第一个谎言——在三山镇打工。林青华的父亲林训干说,这一谎言与时任村妇女主任林雪玉的叮嘱有关。7月28日,已退休的林雪玉也向记者证实,当时林家只林训干一人,她确实向他做了这一交待。


谎言被戳穿后,次日上午,林青华改口说了第二个谎言——在表兄家看录像过夜。警方很快又发现其言不实。


林青华的家人及代理律师后来才知晓,当年已婚生子的林青华处在婚外恋中,并向女友黄某隐瞒了已婚的身份。“他不敢交代当晚其实在女朋友那里过夜。”林青华的第二任代理律师周伟督说。


7月28日,正在查看林青华案资料的第二任代理律师周伟督


不过,林青华没有想到,他对婚外情的掩饰,把自己变成了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


这天上午,警方拿出5组10张照片给重伤住院的林华英辨认。辨认笔录如此记载:“仔细看过十张彩色照片后,抽出其中二张……就是……歹徒。”两张彩色照片中的男子,正是林青华。


林青华随即被“监视居住”。周伟督回忆,因为收容审查制度,当年福清市公安局在多个基层派出所设置了牢房。作为监视居住的场所,承办林青华案的音西派出所就有6个监号。


案情此后急转直下:4天后,林青华供述参与作案,但只是带路;1个月后,他又承认是凶手——因欠岳父钱,案发当日凌晨1点,他戴黑色猴帽、携钢筋以及向吴某借来的来福枪与5发子弹,入林华英家抢劫并开枪伤人。


但林家人后来公开表示,林青华在派出所遭到了刑讯逼供。


林青华之母林凤英至今保留着儿子双手和膝盖伤疤的照片。“我在派出所一楼,青华在三楼被打得惨叫,我就在下面喊,求他们别打了。”提起当年去派出所探望的经历时,她一度泣不成声。


林青华母亲至今保留着儿子双手伤疤的照片


同为苍霞村人,林福与林玉豹当年也被羁押在音西派出所。因打架斗殴被关的林福曾多次见到林青华被抬着或扶着走过去的场景,也经常听到他惨叫。“那个年代每个人进去都会被打。”7月29日,林福闭上眼睛、摇了摇头说。


而周伟督为林玉豹做的笔录同样记载:“有的打得轻,有的打得重。林青华是被打得最重的一个。”


事实上在1996年,此案的侦破过程绝非无懈可击。林青华供述中的作案工具猴帽、钢筋与来福枪一直未提取到案,赃物也无下落;林青华自承其罪近3个月后,警方才向其婚外女友黄某问询取证。


1996年11月21日的第一份询问笔录,记载了警方与黄某的如下对话:

警方:7月15日早约在7点左右,林青华是否到你处。

黄某:15日早具体时间记不清,青华到过我处。


当年12月11日,黄某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证词。


“警察没有问14日晚和15日凌晨林青华有没有在她那。”周伟督说,警方提问直接跳过了案发时间段,如此问法显然令人费解。


不过,不管此案后来如何曲折,至少在1997年1月7日林青华是幸运的。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一天福清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天后,林青华获释。


但林青华的好运没有维持很久。获释第二天,他再次失去自由。公安部门认定他“从前吸过毒”,将他送往强制戒毒所。


林青华与家人极力否认涉毒,交涉半个多月才被取保候审。

再失自由


林青华最近20年的人生中,近两年的取保候审虽然短暂,却是他唯一拥有自由与快乐的日子。


取保候审后,林青华先到多家医院就诊。1997年福清市公安局法医门诊病历显示,林青华的手腕等处有创口疤。同年福清市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表明,林青华左手第二掌骨中段骨折,“骨折两断端对位尚可,并见有大量骨痂形成。”


此时林青华的生活却是相当狼狈。他抢劫杀人的供述已在村里传遍,林华英的亲友更是表现出与林青华一家势不两立的姿态。


“他们家里人路上碰到都会使劲骂我们,还动手打人。”7月28日,林凤英拿出林华英丈夫打人的“证据”——林青华的一件左袖残破、沾满血渍的衬衫。


有人劝林青华偷渡出国。上世纪90年代,偷渡在福建沿海地区甚为普遍,苍霞村自不例外。但在林青华看来,这一形同逃避的行为,反而会给自己的清白蒙上阴影。林青华、林碧英夫妇于是选择到福州贩卖海鲜。夫妻二人带着女儿,在那儿平静地过了近两年。


但是这份平静,在1998年12月17日被彻底打破。


那天冬夜初上,林青华夫妇收摊后已带着5岁的女儿入睡,一大帮警察突然持枪围住他们租住的房子,带走了林青华。


“外面很冷,我和女儿穿着单衣拼命地追他们,一边哭一边跑,问为什么抓我老公。”回忆起那天的场面,林碧英拭去泪水继续道:“我和女儿追出去好远,有个好心的警察才停下来告诉我,还是因为两年前那个抢劫案。”


周伟督对比1996年和1998年福清市公安局的两次提请批准逮捕书发现,后一次抓捕“没有任何新证据”,且动机仍为林青华“吸毒无钱还债”。他猜测,命案久拖不决的压力与死者家属的不断控告,应是办案机关重启此案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此时林家人仍对曾做出不批捕决定的福清市检察院抱有一丝希望;那么在案情没有任何新进展的情况下,福清市检察院一改前议,于10天后发出检批捕(99)1号批捕决定书,无疑给了林家人重重一击。


1998年12月28日,福清市检察院一改前议,做出批捕林青华的决定


但身处福清看守所的林青华仍在努力。他极力否认作案,坚称案发当晚和女友黄某在一起。


林凤英回忆,林青华被捕后第三天她就找到黄某,希望黄某能为儿子作证,不过黄母立即把女儿拦进屋里。此后林碧英拿着亲笔书写的“求救信”再找黄某,黄某亦未接信,甩手走开。


林青华首任代理律师徐海风认为,黄某的态度变化应与警方告知林青华的婚姻状况有关。1999年出庭辩护时,徐海风曾就黄某的笔录提出质疑,特别提到1999年4月26日第三次笔录与前两次的不同。在第三次笔录中,警方首次问及了案发时段(7月14日晚8时至7月15日6时)林青华的行踪,黄某答曰不在。令人生疑的是,同年11月26日福建高院再次询问时,黄某再度改口,称记不清。


7月29日,看看新闻Knews记者辗转找到黄某老家——现今是一幢阔气的乡间别墅。门卫称,黄某早已出嫁,黄母一人居住于此。黄母拒绝透露任何关于女儿的消息。记者经周边村民指点找到的黄某婚后住房,亦早已易主。

“枪口抬高一寸”的死缓判决


徐海风以及2003年接任的周伟督,在林青华案上都是做无罪辩护。


但他们深知,在受害人一口咬定林青华,以及关键证人黄某态度变化的情况下,林青华要想证明自己的清白,非常困难。


而从1999年到2004年复杂漫长的6次庭审,也恰恰印证了他们的判断。5年间,林青华曾两度与死神擦肩而过:1999年与2000年,福州市中院两次判处林青华死刑;但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00年与2001年两次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林青华案三次一审的卷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了诸多疑点:作案现场未提取指纹鉴定,作案工具猴帽、钢筋均未提取到案,作案凶器来福枪的来源和去向均不明确,赃物金首饰未提取到案,公安部门提取的凶手作案时的衣着也来源不明。而支撑起案情的,主要是林青华的供述及其他证言。


但在周伟督看来,证言本身同样疑点重重。此外,有利于林青华的证言,皆未被采信。


林碧英在第一次开庭时就反映“女儿有过猴帽”的笔录是公安误记。“警察没让我看就签字了,我至今不知道什么是猴帽。1996年我女儿才四岁,又怎么可能戴黑色猴帽。”7月28日,她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记者哭诉道。


周伟督说,每次庭审林青华都坚称被刑讯逼供,并有1997年医院检查单为证。但办案机关回应,医院检查于取保候审后20多天作出,不能说明问题。林福和林玉豹的证言,一审法院也未采纳。


称被刑讯逼供者不止林青华一人。1999年7月13日、林青华案第一次庭审前一天,“借枪”给林青华的吴某翻供,道出供词是“没有办法之下屈打成招”。在后来几次庭外调查中,吴某皆否认借枪。


受害人辨认凶手相片的过程也引发了争论。代理律师徐海风质疑,林华英在第一次庭审时描述的相片辨认过程存在人为诱导——“一张一张都无法认出来,这时公安人员就拿起其中一张说:‘这个就是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是不是他?’所以她就指认了那张照片,即林青华的照片。”


公安人员的指点并未被1999年第一次庭审记录在案。检察官查阅案宗后因此做出否认。但徐海风反驳说,一审时许多人都当庭听到,没有记录不代表林华英没有说过。


这一完整的争论过程,在2000年3月22日福建省高院二审时被如实记录了下来。次年4月24日第二次二审,福建省高院再以“公安机关所提供辨认的五组共十张照片中,有三组被辨认人与名字对不上”为由,发回重审。


缺失的指纹鉴定与弹壳鉴定,也是林青华案诸多疑点之一。李国强在整理案宗时发现,警方既对现场指纹拍照也提取了众多村民的指纹,却没有一枚指纹被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此外,警方勘查现场提取了3枚来福枪弹壳,而死者胸腔的创腔内也有1枚来福枪塑料弹壳,即案发现场共有4枚弹壳,而林青华只被认定开了3枪。


林青华案在2000年一度有望峰回路转。


当年9月13日,苍霞村一名60岁妇女向法官反映此案另有“真凶”。福建省高院的调查笔录记载,被妇人举报的男子在林青华案发第二天失踪,六七个月后回村到妇人儿子家。这名男子向妇人承认做下此案,称“先开枪把女的腿打爆掉,女的大声喊叫,女儿推门从另一间房出来,他本意是欲持枪朝天开,不知为何打到女儿的胸上,只有他一人做案”。调查笔录还记载,该村一名村干部证实妇人向他反映过此事。


尔后,福建省高院又查明,该名男子1994年涉嫌抢劫被收容审查,1995年脱逃,1998年又被刑拘。2001年10月15日福清市检察院对该男子所做笔录还显示,被刑拘时警方扣押了一把来福枪。


林青华案卷宗还记录了一张福建省高院调查人员的收条。收条显示,办案人员借用福清市刑警大队1996年至1998年底现场提取的12发未送检来福枪弹壳,包括1996年7月15日苍霞村抢劫案现场提取的3发弹壳。


不过,案件卷宗的记录就此戛然而止,借用后的用途不得而知。福建省高院对该名男子的调查,显然没有对林青华案产生丝毫影响。


2001年10月16日,福州市中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林青案,最终于22个月后做出宣判:“鉴于本案作案凶器未能提取到案等具体情节,对被告人林青华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判决后,原告、被告均不服,双双提出上诉。周伟督这时取代徐海风,成为林青华最后一场庭审的代理律师。


此时在看守所的林青华虽心中焦虑,但死刑改判死缓又令他对前景抱以乐观。2004年7月6日,他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说,自己每天坚持锻炼一次,身体越来越壮;关于案子,“天天盼着能早日了结,早日和你与亲人团聚”。


不过,林青华最终还是大失所望。2005年11月,福建省高院维持了死缓的判决。


“这明显是法律适用错误,既然认定林青华入室抢劫,造成一死一重伤,应该是罪行极其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判显然是疑罪从轻,而不是疑罪从无原则。”周伟督叹道。


对徐海风和周伟督来说,唯一还算欣慰的是,福建省高院终究“枪口抬高一寸”,保住了林青华的命。

中国式申诉


对每一个自认清白、不服判决的服刑者来说,个人及其家人的经历往往大体相同。服刑者在狱中坚持申诉,他的家人在狱外为其奔走,筋疲力尽、负债累累。
林青华案也逃不出这一窠臼。


林家为林青华前后6次审判奔走了5年。林训干在儿子被捕后频发癫痫;林青华之妻林碧英2004年起诉离婚并带走女儿,此后很少与前夫家来往;不识字的林凤英无力为儿子申诉;养家的重担落在了林青华妹妹身上,为多挣钱她远赴香港打工。


林家人一直住在林青华祖父留下的砖瓦房里,每年台风天家里就像遭了水灾。破旧的老宅在5年前才得以在亲人的资助下翻盖。


“养我这么大不但没尽到孝心,还要让他们辛苦挣钱为我寄来,我心感不安,万般无奈啊。”身在狱中的林青华只能写信嘱托朋友代为照顾双亲。


林青华理解家中难处,不过自己从未放弃申诉。


7月28日,周伟督拿出几页泛黄的白纸,上面都有林青华的签名和手印。“林青华服刑前,一次性给我好多签名和手印的纸,让我继续帮他申诉。”周伟督道。


周伟督回忆,这些年来,他几次向福建省高院、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寄去申诉状,林青华本人也给北京各部门投去申诉信,只是种种努力皆石沉大海。


直到2010年,林青华才首次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回应:“申诉不能成立,原判决应予维持,请你服判息诉。”


2010年林青华收到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这些年,周伟督也一直与林青华保持书信往来,即便5年前罹患鼻咽癌亦未放弃。2006年至今林青华写给周伟督的10封书信,则见证了林青华的心境变化。


除了申诉细节与殷殷叮嘱“周叔”保重身体少操劳,林青华着墨甚多的还有狱友的申诉进展。2013年,吴昌龙案被成功平反。林青华第一次见识到中国式“洗冤”的艰辛过程——律师代理申诉、网络和媒体呼吁、研讨论证,因申诉受挫一度沉寂的林青华深受启发,也特别急切地想要复制。


林青华与吴昌龙相识于入狱前。2001年6月,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一名纪委干部被当场炸死。吴昌龙等五人被警方认为有作案嫌疑,一审被判死缓。


上诉后此案被发回重审、再判死缓,吴昌龙再次上诉,但近十年的时间都未下判决。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多年申诉无果。


2012年年底,吴昌龙案渐入公众视野。次年1月,代理律师杨金柱在网上正式向福建省高院发出公开信;迫于舆论压力,福建省高院同意杨金柱等人为吴昌龙辩护。同年2月8日,吴昌龙等人被取保候审,5月3日无罪释放。


在狱中天天看报纸的林青华十分清楚,吴昌龙无罪释放离不开法治进步。当年1月1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其中专门列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以及中央高层的讲话,为冤案平反提供了契机。“迟来的公正不算公正,但毕竟能幸运获得自由与清白之身。”在2013年9月3日写给周伟督的一封信中,他感慨道。


2006年至今,林青华与周伟督一直保持书信往来


2013年八九月间,希望借鉴吴昌龙案经验的林青华几度托亲友与杨金柱联系,寄望于后者能接手自己的案件,但被杨以“除非抓获真凶不然没有办法”为由婉拒。林青华再次流露出消极的情绪。这年11月,他将目光转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委托家人及周伟督上网寻找赵的联系方式与地址。在重庆“打黑”运动期间,赵长青是黎强涉黑案的辩护律师。


除了积极申诉、寻找知名律师,林青华还在多封信中提及媒体,希望周伟督在记者前来采访时为他“说出冤案的真相与一个律师的看法”。


2013年迄今,林青华认识的狱友中,陈夏影、许金龙、蔡金森、许玉森等人也先后走出了监狱大门。许金龙、蔡金森、许玉森等四人是1994年“忠门1·14凶杀案”嫌犯,警方指控他们在福建莆田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家中将其捆绑致死。1999年,许金龙等四人以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3年福建省检察院重启复查,2016年许金龙等人被当庭释放。


福建众多知名冤案中,最受林青华关注的是陈夏影案。这不仅是因为二人同是福清人、1998年同被关在福清看守所,更在于二人的案情存在太多相似之处。


1996年4月,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正值“严打”,此案便由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限期破案,陈夏影等三人被认定为嫌疑人。庭审过程中,福建省高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两次将该案发回重审,但2006年第三次二审维持了福州市中院的判决——陈夏影无期徒刑,另外二人黄兴、林立峰死缓。


陈夏影案的“洗冤”经历,与吴昌龙案如出一辙。2013年,陈夏影幸运地得到多名律师相助,经过一年多“专家论证、律师跑腿、媒体呼吁和老干部找人”,2015年2月9日,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3个月后陈夏影被无罪释放。


2015年6月14日写给周伟督的信中,林青华说听到陈夏影案改判,“兴奋到眼泪都要流出来”,因为“迟来的公正不算公正,但不管怎么说这么多年的牢狱之灾总算到尽头,清清白白抬头走出监狱,一家人团圆”。


虽与林青华在福清看守所仅相处半年,陈夏影依然能清晰回忆起林青华案。“凶手搬电视机后留下指纹,然后警察在全村人里采集指纹,林青华也采了,但是匹配不上,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我觉得明显是栽赃啊。”7月28日,陈夏影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我们都是被打得没办法才供出来,我们的案件非常类似。”


2013年以来,也有律师主动提出相助林青华。去年年初,林青华在狱中收到一封信,寄信人自称曾参与审理此案,表示愿意为林青华代理申诉。7月29日,看看新闻Knews记者辗转联系上这位“知情人”,他坦言弹壳是林青华案的关键,当年他们曾做过一组弹壳鉴定。但他不愿透露更多的细节。


林青华与许金龙、蔡金森、许玉森三人同在一个监狱大队服刑,林青华与许玉森尤其交好。他们曾相互许下诺言:“谁先平反就帮后者说话。”先出狱的许玉森等人并未忘记这一约定。2016年3月18日许金龙案“感恩会”上,许玉森、蔡金森和许金龙一起向福建省政法委主任傅建辉和福建省高院院长周瑞春反映:“闽西监狱同中队的林青华也是冤案。”


“任何人都无法体会我们这些背冤人心里的滋味。每当我看到报纸上沉冤得雪的人,我都会从心里为他们感到高兴,可谁又知道他们付出的代价呢?”林青华在多封信中流露出类似的感慨。


林青华希望自己是下一个被平反者,深信法律会还他公道。为此他在狱中坚持锻炼身体,还放弃了减刑机会与年终表扬成绩。他说,即便出狱后亦会“申诉到底”。


林青华在信中告诉周伟督,有朝一日平反,第一张合影“必须与您一起照”。对这位同村长辈,他亲切地以“周叔”相称,感激他多年对他的关心和帮助。


而对周伟督来说,林青华案正是当下他最大的心病。“我现在是鼻咽癌转移到肺部,刚做了手术。真希望有生之年能见到林青华出狱。”周伟督说。


参照陈夏影和许金龙案的洗冤路,如今林青华已有申诉律师,在网络上也有了传播。在现任律师李国强的帮助下,林训干夫妇一如既往地替儿子申诉,“不闹不上访、合法申诉”是李国强对他们的要求。只不过去年6月林家人向福建省检察院和福建省高院递交的抗诉与申诉状,至今杳无音讯。


自林青华被捕后,林训干夫妇信了基督教。现已65岁的他们,每个周末都会虔诚地去教堂祈祷,如此过了20年。


(应采访者要求,李国强、林福为化名)


林青华父母在现任代理律师李国强帮助下,开始了新一轮的申诉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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