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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经济适用房怎能被违规出租?

新闻透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骥 张赛跃 汪鑫

2019-09-08 10:18

位于闵行区的浦江瑞和城是一个大型居住社区,其中七、八两个街坊是上海最早一批经济适用房小区。有居民向我们反映,多年来,小区不少业主都将经适房出租,收取租金。而根据相关规定,经适房是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不得擅自出租、转卖。为什么没有人管呢?

根据线索,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来到浦江瑞和城附近,以租房名义找了家房产中介。中介人员随即带记者来到瑞和城八街坊17号楼看房,这套72平的简装两室一厅月租金是2800元。

“我看它这个装潢本来也是租给人家的,不是自住的吧。”

“对。”

“房东是上海人还是二房东呢?”

“外地人,二房东。这边带装修的全是二房东。”



然而,瑞和城的七八两个街坊都是经济适用房。国家有明文规定,经适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不得擅自出租、转卖。面对质疑,中介十分坦然。

“租了不会有麻烦的,因为这边租的不光是你一个,太多了。”房产中介熊某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在另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也向记者推荐了八街坊的房源,不过,他闭口不提门牌号,而是把记者带到了九街坊的同样户型看房,这次,78平方米的毛坯房月租是1800元。

“你说给我的房子是几街坊的?”

“对面,就是我们刚过来对面的那个小区,就是八街坊。”

“那我不能直接去看对面八街坊的房子吗?”

“那个看不了,因为里面还有租客。”



几家中介都介绍,属于经适房的七、八街坊,房屋租金可比周边同类房型低上两三百元。而要区分自住还是出租只要看阳台,自住的人家都会将北阳台封闭,那些阳台全裸的多数就是用来出租的毛坯房了。相关小区的居民对此也心知肚明,他们说,从5年前入住起,他们就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为了核实这一说法,记者也拨打12345反映了浦江瑞和城经适房违规出租的情况。第三天后,接到了闵行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回电。

“违规你可以举报具体地址,我们会根据具体地址去核查。”闵行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小区里还有很多,我没办法一个个全部提供给你吧。”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追问。

“那没办法,我们处理都处理不过来,我们人就这么点。”

在电话投诉中,记者留下了17号楼违规出租的具体线索。等了一周,也没接到后续反馈,于是记者前往闵行区住房保障部门了解情况。

“17号楼某房东愿意在一个月里整改。”闵行区住房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那他如果再租出去呢?”

“没办法,整改完了让他再整改,人家都配合整改的,整改好了就结束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对于违规的权利人应处以取消经适房资格等处罚,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实际操作中还没有先例,至于小区内其他违规出租经适房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

闵行区住房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坦言:“你让我们一家家去查,也查不过来的呀。”

违法成本如此低,也难怪长期以来,偌大的经适房小区违规出租的问题禁而不绝。

浦江瑞和城八街坊居民说:“哪怕开始整治,一户一户挨过来,轮到我还早咧,很多人就抱着这样的心态,都去出租了。”

而事实上,这一行为既是对共有产权的侵犯,也有违"居者有其屋"的保障初衷,有损其他申请者的利益。律师沈志兴告诉记者:“他们房产权利人不是享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单从物权法来说,共有人要处分共有物的话,那你需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其中一部分产权是归于政府的。如果说允许共有产权房随意出租的话,势必对那些现在正在排队等待房屋的人,那些住房困难的人来说,非常不公平。”

经适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设计之初是为了让居住困难的居民能够"居住有其屋",而违规出租、牟取利益的情况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加以遏制,就会让保障性住房有违初衷,有违公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骥 张赛跃 汪鑫 实习编辑: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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