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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蚌埠公考定向招录残疾人 为何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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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2-02-26 14:27

近日,安徽蚌埠发布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其中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个招考岗位因特殊的限制条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该岗位只招1人,属综合管理类,岗位名称为政策法规,职级层次是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该岗位主要从事市场监管法规起草、宣传教育等工作。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法学类”、“本科”、“35周岁以下”。引起网友注意的是,该岗位“其他”项里有限制要求,限安徽籍肢体残疾四级的残疾人报考。有网友认为,做这样的限制是因人设岗。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是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个寻常岗位,为何要做这样的限制?25日,蚌埠市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举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该要求是结合实际工作要求,面向残疾人提供就业通道,县委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后设置的条件。该报考条件在他们提出后,经过了市、省两级招录办审核把关。


通过查询可以发现,除了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巢湖市民政局等不少单位,均有一定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在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部分职位面向残疾人招录,安徽省今年面向残疾人提供了7个职位。


事实上,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并非首次。早在2013年,安徽省就首次针对残疾人设置职位招录公务员,当时考试部门还为残疾人考生设置了无障碍考场。而在2020年国考中,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明确定向招录6名残疾人。在2021年各省市公开的公务员招考计划中,均能发现有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残疾人。



对于部分网友的疑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文芳表示,从法律上讲,这样的岗位设置本身并没有问题。《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要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残疾人保障法》也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达标的,还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今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岗位要求都是水涨船高,对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学历、能力要求,都是越优秀越好。因此,吴文芳认为,网友对公务员定向招录残疾人有疑虑可以理解。公务员录用关乎政府公信力,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回馈,也是应有之举。


吴文芳同时指出,残疾人行动不便,适合的岗位有限,向来是整个就业领域中最艰难的弱势群体,残疾人在各个方面都面临着比普通人更多的困境。帮助残疾人就业,不仅仅是要敞开大门,让他们拥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更要客观地考虑到他们所面临的诸多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本身是一种示范和呼吁,为社会的进步能产生更加正向的影响,而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去服务他人、帮助他人,使这一群体能更好地实现其价值,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崔信淑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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