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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交警提前发放交通违法预期未处理告知单,别怪我没提醒你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仲萌

2017-03-07 16:52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3月25日正式实施,新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计达到五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今天(3月7日)下午,长宁区9家车辆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来到长宁交警支队,领取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告知单,接受新交规的宣传培训L原来,这些单位均有多辆机动车交通违法超过五次而未处理。有些单位车辆有6六条未处理,多的择优24条违法记录未处理。大部分违法行为是违法编导、违法鸣笛等。



为此,长宁交警支队对对登记在本区、机动车五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对一些车辆单位进行约谈,向负责人发放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告知知单,要求车辆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抓紧处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恢复车辆正常状态,以免给25日后的出行造成困扰。



此外,交警近期在开展现场执法工作中会运用P叭查询并告知当事人车辆状态犬态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数量,引导其尽快处理累积的交通通违法。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仲萌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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