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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开设“就业服务便利店” 为居民求职助力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汤铭    通讯员  龙钢

2019-02-13 16:13:11

每年春节节后都是求职的“旺季”,为了帮助居民在“高峰期”求职,虹口特意开设了一家“就业服务便利店”。

家住虹口区欧阳街道欧二小区的张存发,刚搬来小区不久,对社区的情况也不太熟悉。儿子失业在家已有半年了,成了他心中的一块“心病”。近日,他路过四达路上的欧二社区邻里服务中心,见有个“就业服务便利店”,便上门请就业援助员帮儿子推荐下工作岗位。


   
据了解,每年春节一过,都是求职的“高峰期”。为此,虹口区欧阳街道尝试在社区里搭建“动态式”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移动工作站”活动,在家门口开设“就业服务便利店”,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咨询和服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便利店”看到,就业援助员正在热情地接待张存发,递上一张“便利店”的联系卡,并说服他带儿子一起来咨询。张存发见工作人员这么热心,就马上打电话给儿子,让他来“便利店”。张存发儿子来到“便利店”后,工作人员指导帮助其填写了求职登记表,通过表格知道了其基本情况和求职意向。随后,工作人员帮助其分析了自身的优劣势,在肯定了他积极求职的态度同时,进行了初步的职业指导并传授了一些面试小技巧。还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和性格特点,为其推荐了一份金融押运的工作岗位并联系好了单位,安排他去企业面试。



居住在董家宅小区的陆迪在某公司任职,已经有两个月工资未支付,并违法解除了其劳动合同。陆迪得知家门口有“就业服务便利店”,便来述说情况,请求帮助。

陆迪2018年8月份进入该企业工作,岗位为快递员,2018年12月在送快递时因外包装破损导致货物遗失,企业要求小陆赔偿并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陆迪对企业扣除其两个月的工资及企业私自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存在疑问。

工作人员随后上门了解情况,企业告知的情况与小陆叙述一致,工作人员向企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知企业不能以此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克扣小陆应得的工资报酬,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小陆支付赔偿金。经调解后企业认识到了自己的做法不恰当,同意支付小陆两个月工资8251.93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800元,共计人民币12051.93元。



欧阳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门口有“就业服务便利店”,是针对社区未就业人口现状,主动上门对接,主动解决问题采取的有效举措,希望能成为解决社区内较长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一剂“特效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汤铭 通讯员:龙钢 实习编辑:陈一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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