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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天降10万"钱雨"!十几名路人疯抢 失主称:丢3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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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8-05-10 10:08


好多百元大钞突然从天而降,你信吗?8日下午,有段小视频在微信群里疯传。据了解,视频所传确有其事,当天下午两点多,十万元左右的现金从楼上撒下,引来不少人围观捡钱。不过,大部分人都将捡到的钱归还原主,十万元最终捡回了近七万元。


据泉州晚报报道,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安溪县恒兴路,不少人依然对前日下午发生的事情议论纷纷。一家诊所的王先生介绍,前日下午两点多,他在店里觉得无聊,就到门口透透气,刚出去一会就听到啪的一声响。他回头一看,是一沓一沓的人民币从天而降,“差一点砸到我身上了。”那些钱落地后就散开了,当时风比较大,很多钱被风吹着跑,随后附近的人围上来,纷纷弯腰去捡。王先生也抓起了一大把,“足有上万元之多”。几分钟后,两名年轻人从楼里跑出来,让大家把钱放下。捡钱的人将钱还给了那两名年轻人。王先生也将钱还了回去。“据我们所知,这排店面捡到钱的都还给事主了。”另一家养生馆的老板也表示,事发时他突然看到店门口很多钱飘过,觉得很惊奇。起初大家都在一旁看着,后来有人弯腰捡,他也跟着捡,但都还给事主了,“这种钱我们不能要。”


至于天上为什么下“钱雨”,有人表示是因为夫妻感情纠纷,其中一方扔下来的,但该说法并未得到证实。记者了解到,当天被撒下的人民币有十万元左右,最终捡回来的有近七万元。“不能排除有些人会产生贪念,但至少证明还是好人比较多。”采访中,一位市民表示。

据悉,捡钱不还一般属于违法,严重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网络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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