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子午编辑室】女教师患癌被开除背后的情与理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舒克诣煊 赵菲菲 郝苗苗

2016-08-20 00:39

8月14日,32岁的刘伶利因癌症引发心脏病,离开人世。据刘伶利母亲介绍,2012年女儿从兰州交通大学外语专业硕士毕业,后进入兰州交大博文学院从教。由于家境困难,为了贴补家用,刘伶利除了正常上班还做家教。



工作两年后,2014年6月1日,刘伶利因为罹患严重的卵巢癌,住进了医院,病情被发现时,已经扩散。在跟校方请假后,刘伶利在北京接受了医院化疗、开腹手术、切除卵巢等一系列的治疗。

   

2015年1月12日,校方致电刘伶利,让她返校上班。隔天,她的家人拿着厚厚一叠病历及医生补开的请假条,来到兰州交大博文学院人事处请假。看到病历,校方才知道刘伶利得了癌症。此前原以为她得的是子宫肌瘤。当时刘妈妈请求校方人事处继续给孩子买医疗保险,却遭到了对方拒绝。


 


更让刘家没想到的是,5天之后,刘伶利收到了学校的开除通知书。校方的开除理由是:"连续矿工,违反劳动协议的相关规定。"



刘家人表示,在刘伶利生病期间,校方至始至终都没人来看望过,2014年暑假之后,学校还停发了刘伶利的工资。刘妈妈对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说,女儿被开除后,社保就停了,医药费没法报销。这对刘家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刘伶利去世后,学校发来短信,表示愿意商谈相关赔偿事宜。刘妈妈随后多次联络校方,但并没有得到回应。刘妈妈说,“我女儿的学生跟我说,别跟学校打官司,好多老师都被开除过,争不赢他们。”




其实,刘伶利生前对校方的要求很低,就是医保别停,能够减少自己看病的经济负担,可是学校还是把她开除了。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诉诸法律。

2015年5月,刘伶利向学校所在地的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0月2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刘伶利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至于刘伶利要求支付治疗期间的病休工资等福利待遇,因其未提供相关计算标准,法院不予支持;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判决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对原告要求被告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判决表示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不作处理。博文学院不服一审判决,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兰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刘伶利二审代理律师蔡翔告诉记者,此前博文学院认可了刘伶利曾经电话告知学院,她和家人在外地就医,无法办理请假手续,回来后补办的行为,因此就不存在刘伶利所谓的“旷工”行为,开除刘伶利就没有事实依据。




此外,《劳动法》第26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刘伶利把患病的消息告诉学校仅仅五天后,就收到了一纸开除书。


不过,尽管刘伶利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直到她去世,兰州交大仍没有执行判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员工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补偿标准是工作满一年就补一个月,两年就补两个月,对此,蔡翔认为这样的法律标准有待提高。



法理之外,这样一起特殊案例,让舆论议论纷纷的,更多是当事单位的人情冷漠。患病之时就遭开除无异于雪上加霜。我们都会给素不相识的弱势群体伸出援手,何况还是单位职工。


有网友们说,高校不是慈善组织,这话没错,但高校不能失去慈善之心,高校管理者更应该如此。善待员工是"以人为本"的积极体现,但在兰州交大博文学院看到的是法律与道德的滑坡。


媒体评论员刘晶瑶表示,员工生病,用人单位和个体相比,处于一个相对强势的位置,本应该承担更为重要的责任。不过,也不能把全部的医疗费用都转嫁到企业身上,应该建立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方面,2012年我国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等6部委,就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当然,有条件的个人也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增加自身的健康保障。



刘伶利去世前,她的遭遇就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一次刘伶利对朋友说"真不想成为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好玩"。这句话里,我们听出她的心中有着怎样的委屈和无奈。现在斯人已逝,我们也希望她的经历,能够提醒世人,让每个在生活中奔波的人们,都能够被好好对待。


(编辑:周曦)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