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24名被告共涉案近四千万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今开庭审理一起“套路贷”大案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洪焕铨

2017-11-01 19:26

今天,闵行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典型“套路贷”案件。虞某等24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犯诈骗罪、抢劫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本案牵涉人数较多,且案值高达近四千万元人名币,其中,诈骗罪涉案金额达380万,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达3514万。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虞某等2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有房产保障的被害人,冒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诱骗多名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通过银行虚假走账等手段,然后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强行要求各被害人偿还全额虚高借款,同时还雇佣社会人员采用暴力等手段追讨“债务”。



审理期间,公诉人、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向被告人钱某提问:你向法庭供诉一下,社会上现在的这些贷款,是怎么样操作的。钱某回答:会让客户写翻倍借条。孙静提问:违约了就要收取违约金,就是翻倍借条就要兑现,这个违约是以谁说了算的。钱某回答:出资方。孙静提问:后续这些借条假如收不回来怎么办。钱某回答:走法律程序,或者说是通过一些非法(暴力)手段。

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等人,明知被告人虞某所开聚鑫公司为非法贷款公司,依然为其介绍名下有房产的被害人陆某,并从中谋取中介费等非法利益。




2016年4月19日,陆某第一次受骗,同意借款人名币10万元,借期一个月,月息25%,并被诱骗签下了虚高借条25万元及个人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等。之后,聚鑫公司通过银行虚拟转账,伪造了陆某已经借款25万元的痕迹,但经过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的强夺巧取之后,陆某实际仅借得1万元。

经过层层威逼利诱,陆某被迫签下的虚高借条一度达到了500万元,并被强制违约,面临名下两套房产被侵占。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虞某等24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截至发稿,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将择期对本案做出宣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洪焕铨 实习编辑:陈冬)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