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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画违法扣押27年引发的国家赔偿案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王者风

2016-12-06 20:37:38

27年前,军官孙建龙在广东出差时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为由带走并收容审查3天,亦被扣押了随身携带的两幅名画,之后查无犯罪事实,孙建龙被释放,但两幅画作未被归还。27年来,孙建龙一直坚持追讨两幅画作。

1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正式受理了孙建龙因刑事违法扣押申请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国家赔偿一案,这令孙建龙激动万分。

从与珠海公安交涉,到书信上访,再到进入司法程序,先后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申请,“坚持要个说法”成为孙建龙这些年人生的主旋律。失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孙建龙希望,这一次广东高院能让他“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家传名画意外被扣

1989年7月,北京军区副营级上尉军官孙建龙因部队公派赴广东省出差。16日晚,入住珠海市珠海宾馆、正在洗澡的孙建龙听见敲门声,来人自称珠海警察,一开门就用枪顶住孙建龙头部,随即要求他面贴墙站立。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孙建龙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作为军官他对枪支并不陌生,但被如此用枪指着脑袋还是第一次,“关键他们什么证件也没亮,什么话都没说,把我控制住后就在房间里到处翻东西。”

搜查完毕,孙建龙随即被带到珠海市拱北派出所,关进一间带厕所的狭小屋。晚上,孙建龙刚一入睡就被提审,几名警察问他:“你是不是走私?”“那两幅画是哪里来的?”孙建龙那时才意识到自己突然被抓的原因。

事实上,孙建龙赴广东出差确实随身携带了两幅名画:吴昌硕的《梅花》与李苦禅的《鹰》,皆为母亲家族传下。孙建龙回忆,当时北方和南方市场行情不一,他原想趁来广东办事的机会,抽空为两幅家传名画估价,没想到还没来得及估价,自己就被扣押。

孙建龙至今都不清楚珠海警方如何得到他携带两幅名画的消息。他只记得当年去珠海需有边防证,而过关时珠海边防检查站除了检查他的边防证,还翻查过他的行李箱。

得知因由后,孙建龙反复向警方表示自己是现役军人,并表示画作确为家传,但警方并不理会,仍夜间多次询问。愤怒的孙建龙自第二天起绝食。

7月19日,在被收容审查3天后,孙建龙的单位派了3人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后更名为拱北口岸分局)协调,孙建龙本人被释放,但两幅画作未被归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孙建龙签字的拱北分局“扣押物品收条”上看到,7月16日孙建龙共被扣押了10件物品,其中编号2的物品列明“水墨画一幅,李苦禅”;编号4的物品列明“水墨画一幅,吴昌硕,梅花”。但7月19日“发还物品清单”中不见这两幅画作。

7月16日,广东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收容审查孙建龙时出具的“扣押物品收条”。


7月19日,孙建龙被释放时的“发还物品清单”。


起初,孙建龙并未多想,还思忖是否因画作比较重要,警方直接把它们交还给了部队。他没想到,此后27年,他都再未见到两幅画作。

漫长的追讨

1990年,孙建龙被通知转业。

孙建龙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原希望在部队长期干下去,突如其来的扣押风波却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转业前,孙建龙希望部队再次帮助协商解决家传名画被扣押一事。这年5月,孙建龙当时的单位石家庄陆军学院军械修理训练大队政治处为他出具了一份对珠海市公安局的公函。看看新闻knews记者看到,公函中列明:“今有我部干部孙建龙同志前往贵局领取1989年7月16日被扣押在拱北分局的吴昌硕《梅花》、李苦禅《鹰》等物品,经查本人,此物品系本家收藏之物,请见信给予解决归还本人为盼。”

随后,携带公函的孙建龙再赴珠海。但据他回忆,这次讨要不仅没有得到结果,当晚住在拱北分局旁银都酒店的他还接到自称公安局警察的来电威胁。

1990年年中,孙建龙正式转业。之后多年,作为普通公民的孙建龙反复奔波于北京和珠海之间,“平均每年都会去两次,但几乎都被挡在公安局门外。”孙建龙说。

孙建龙于是开始写信上访。他一次次寄信给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家信访局、中央政法委、中纪委、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政法委,大多石沉大海。

为追讨遭扣押27年的家传名画,孙建龙屡屡碰壁。


孙建龙的上访,到2005年才有了转机。当年5月1日,新《信访条例》开始实施。5月18日至9月6日,公安部展开“开门大接访”活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要求“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公安部通报称,近4个月里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接待群众上访20.4万起。其中,便包括孙建龙。

孙建龙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时任珠海市公安局信访科科长何滨联系了他,听他讲述后又表示珠海市公安局局长杨金华也想见他。9月7日,杨金华面见孙建龙,表示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

9月16日,孙建龙收到了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孙建龙满怀希望,以为过了近16年,事件终于可以解决。

岂料,2006年2月9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回复孙建龙,称:经调查,其要求返还的两幅画为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

对于这一答复,孙建龙深感气愤,其代理律师曹志存亦表示,“不论是否是赝品,合法财产被扣押多年,理应原物返还。”4月14日,孙建龙向珠海市公安局提出复查请求。

5月18日,孙建龙收到珠海市公安局发出的公安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此两幅画已丢失,现仍在查找中。相关赔偿事宜我局将责成拱北口岸分局与你协商解决。”

行诉民诉皆无果

2006年时,孙建龙已移民澳大利亚。他说,经历被扣押一事,移民是他寻求安全感的一种方式。不过他未想到,他多次专程从澳大利亚返回国内,得到的还是那样结果。

孙建龙回忆,起初他还联络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试图协商赔偿事宜,但遭到该局民警当面揶揄。

2015年4月,珠海市公安局曾就孙建龙案作出官方回应,称拱北口岸分局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面谈协商,“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亦告知当事人可循法律途径解决”。珠海市公安局并未在官方回应中详细解释“分歧”所在,但孙建龙说,当时双方对赔偿金额认定差距较大。

2006年与拱北口岸分局协商未果后,孙建龙也正式开启了司法起诉。

2007年9月24日,孙建龙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确认拱北口岸分局扣押两幅画作系违法并要求被告立即返还画作。该法院一审判定,因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孙建龙的财物被扣押发生在1989年7月16日,不能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故驳回了孙建龙的起诉。

但孙建龙认为,画作被扣押虽然发生在1989年,但珠海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的扣押行为至今未结束;他针对行政机关现仍在继续的行为,当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孙建龙于是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2008年4月28日,珠海市中院以相同理由驳回。

2008年10月7日,孙建龙改为提起民事诉讼,以《物权法》和《民法通则》请求拱北口岸分局归还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的两幅名画。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孙建龙与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的财产纠纷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予受理。孙建龙上诉,再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2009年,孙建龙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驳回。次年,孙建龙再次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亦因“重复起诉”未被受理。

追讨再次陷入僵局。孙建龙选择继续信访。

2014年,中央反腐力度空前。这年下半年,时任拱北口岸分局信访办主任刘仁先主动给在澳大利亚的孙建龙打电话。孙建龙回忆,刘告诉他“局长说这案子挺冤枉的,要给你解决”。

于是,2015年1月和2月,孙建龙满怀希望地去拱北口岸分局,刘仁先却表示:“局长已换,再请示。”此后,孙建龙多次联系刘仁先,再未得到回应。

刘仁先则在电话采访中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根据国家规定,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子不再通过信访途径处理,他本人也不再处理相关事宜。刘仁先未就孙建龙的其他说辞进行回应。

一波三折的国家赔偿申请

多年追讨未果,孙建龙深感身心俱疲。

孙建龙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因为家传画作在他手上遗失,直接导致他与家中兄弟姐妹不睦,他与哥哥姐姐已多年未往来。

尽管长年奔波屡屡碰壁,但孙建龙不想放弃维权。他反复告诉记者:“事发时我才30岁出头,如今都快60岁,应该还给我的东西还是没有还给我。”“这么多年,我就是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2015年3月,孙建龙认识了成功代理吉林于润龙46公斤黄金国家赔偿案的律师张铁雁,委托其为代理人。孙建龙也正式向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退还两幅画作并赔礼道歉。但拱北口岸分局未在2个月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6月,孙建龙又向珠海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8月,珠海市公安局出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以《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起施行不溯及既往,且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实效为两年等为由不予赔偿。9月,孙建龙向珠海市中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4月,珠海市中院以相同理由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

事实上,为论证孙建龙案的法条适用性,今年3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红副教授等曾进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专家们认定,因拱北口岸分局迄今未发还其扣押的标的物,也未依法解除该扣押行为,因此扣押标的物的行为应属持续的扣押行为。在本案中,拱北口岸分局行使职权扣押标的物的行为侵犯了孙建龙的利益且已造成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并且,因拱北口岸分局的行为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张铁雁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珠海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没有适用修改后的法律。他因此代表孙建龙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并被正式受理立案。“(广东省)高院立案的前提,是认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可能存在错误。”“张铁雁说。

广东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立案审理通知书


张铁雁进一步解释,本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赔偿请求人孙建龙的申诉后,可以指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也可直接审查并做出决定。

孙建龙希望,广东省高院能客观、公正地审理此案。

12月1日起,看看新闻knews记者多次联系珠海市公安局与该局拱北口岸分局相关部门,拱北分局称此事由珠海市公安局统一回应;珠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回电称将准备一个正式回应稿,此后多次答复“很重视”、“在弄(回应稿)”、“领导在审(回应稿)”,截至12月6日晚8时发稿时,珠海市公安局仍未就此事做出正式回应。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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