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老公打赏网红女主播78万,怎么办?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邱波
2019-11-21 11:56
法院裁判:上海法院有管辖权
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会涉及到赵某打赏女主播的实体审理,赵某与网络直播平台公司约定了管辖,所以,该案应移送至北京某法院管辖。
一审裁定后,翁某不服原审裁定,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被告赵某与被告网络直播平台有《用户充值协议》在先,但该管辖约定只适用于形成管辖合意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第三方起诉合同无效侵犯其合法权益,其与合同双方并无管辖合意,本案也非债权转让或承继等情形,故本案不受管辖约定约束。
且因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适用一般管辖规定,而被告人之一赵某的住所地在上海市某区,故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具有管辖权。
[法官评析]
赵某打赏女主播算什么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赵某作为网络直播平台的用户,在观看女主播的表演之后,自愿以打赏的方式赠与女主播邱某77.8万余元以资鼓励,并未在打赏过程中向北京某公司及邱某要求履行任何义务,此系无偿的赠与行为,在网络直播平台的用户协议中也未就充值、打赏行为设定对应的约定义务,所以,赵某的打赏行为系典型单务合同类型中的赠与合同。
在打赏行为完成之时,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法律关系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妻子能直接告网红女主播和直播平台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翁某认为,其与赵某之间基于婚姻关系而共有家庭财产,赵某未经翁某同意,单方面的处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造成翁某的财产损失,赵某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翁某提起诉讼的诉求是撤销赠与合同。
妻子能在上海起诉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翁某起诉的依据实际上是,赵某与北京某公司、邱某之间的赠与行为侵犯了翁某的财产权,翁某诉请撤销赠与行为,要求返还财产,所以,该案的诉讼实质为因为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在该案中,被告人赵某的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某区,且其侵权行为地也为上海市某区,故上海某区法院有管辖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通讯员:邱波 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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