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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坟爷"骗贷案移送汕尾中院 涉案金额超6千万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周密

2018-10-30 16:39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今天(10月30日)从广东陆河县人民法院获悉,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东“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经陆河县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认为该案因属于可能对林耀昌判处无期徒刑的重大案件,故不能交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管辖,该院请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提级受理一审的请示已经获得批准。2018年10月20日,该案已经正式提交由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反馈显示,经陆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二次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该院检察委员会合议后,依法认定林耀昌五笔贷款,共6030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公诉机关这一认定改变了此前侦查机关对骗取贷款的定性。检察机关依法认定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的具体犯罪事实有;2011年11月5日至2013年6月29日,被告人林耀昌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诈骗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笔贷款共计3250万元。另外,被告人林耀昌还利用林汉招以长城公司的名义诈骗陆丰市信用联社贷款两笔(分别为2000万元和780万元),共计2780万元。


据了解,2016年11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据公开报道,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林耀昌,被他人指控其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并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此案经媒体曝光后,林耀昌被网民称为“坟爷”。


2017年9月20日,林耀昌于刑期服满当日被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刑事拘留,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此后案件移交至陆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8年6月29日,陆河县检察院正式向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举报人林键国向汕尾检方提出异议,林键国认为,依据刑法第193条规定,嫌疑人诈骗贷款数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可判处其无期徒刑。林耀昌涉嫌诈骗贷款5笔,数额逾6000万,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诈骗金额在1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即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18年8月28日汕尾检察院答复函称,称经该院核实,汕尾市公安局2017年11月29日以林耀昌涉骗取贷款罪(涉案金额2950万元)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因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普通案件,考虑由陆河县检察院办理更为合适,该院商请汕尾中院指定陆河法院管辖,后将该案移送陆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答复函称,陆河县检察院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后,经监察委员会决定改变定性,以贷款诈骗罪(认定数额6030万元)向陆河县法院提起公诉。汕尾市检察院称,鉴于此案陆河县检察院已公诉,如果根据案件事实性质该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之刑罚,陆河县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关于适用的解释》(2013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之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密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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