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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视频|上海首例行政部门起诉父母剥夺监护权案宣判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2017-07-12 21:26

小女孩朵朵,被亲生母亲遗弃,滞留在医院里长达两年多。去年民政部门将朵朵移送到专门的看护中心,今年5月31日,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高某仍然表示无力抚养朵朵,且朵朵的生父下落不明,朵朵未来的出路,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今天(12日),民政部门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剥夺她的抚养权,指定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的监护人。



今天(12日)的诉讼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提起,作为临时监护人,看护中心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朵朵生母高某的监护权,指定第三人 市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监护人。对于看护中心的诉请,站在被告席上的高某表示了强烈反对。



被申请人高某说:“我不愿意 不同意撤销监护人资格,当时我放弃是因为我的继父,我的母亲也是坚决不同意的。在这种环境下,天天听天天听就那个(放弃)了,后来我进了看守所,很多人说你自己女儿都不要,再怎么样身上一块肉,让我感觉非常非常后悔。”




对于高某声称的“后悔”,看护中心的代理律师当庭予以驳斥:“高某你作为朵朵的妈妈,你为她买过衣服吗?你为她买过奶粉吗?你为她买过任何的生活用品吗?你把孩子的抚养费全部花费在了自己的身上,一分一毛都没有用在你孩子朵朵的身上。”



他们争辩中的“朵朵”,身世让人叹息。这个小姑娘2014年2月19日出生,降临人世后不久 就因病转至儿童医院救治,此后,她的妈妈高某 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朵朵康复后被遗弃在医院病房长达2年,日常生活全由医生护士照顾。直到去年5月,才被民政部门依法送到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此后,警方和看护中心 曾多次联系高某,但高某都以没有能力抚养为由,拒绝接回女儿。直到今年5月31日,静安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高某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如今,3岁的小女孩被照顾得很好,十分活泼可爱。不过,看护中心毕竟是临时的落脚地,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给她另找一个可靠的监护人。于是,看护中心委托了社会机构,先对高某身边亲属进行了全面调查。


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张玉霞接受采访时说:“外婆的态度是非常差的,将我们的社工是拒之门外的,并且表达这个孩子跟她没有关系,而且本身她们母女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恶劣的。所以这个社会调查在穷尽了她身边所有的,可能担任抚养人的情况之下,得出的结论是:她身边的近亲属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监护人的。”


经过详尽调查后,看护中心提起了本次诉讼。经过近一小时审理,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群当庭作出了判决:“ 一、撤销被申请人高某的监护人资格;二、变更第三人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被监护人朵朵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是上海第一例由行政部门起诉 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案件,根据法律,法院启动的是特别程序,判决后高某无法上诉,一审终审。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群说:“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贯彻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精神。你不仅要承担刑事的制裁,也要受到相应的民事制裁,撤销你的监护人资格。”


对于今天的判决,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这对于父母监护责任的履行情况是一个突破性的司法经验,也为滞留儿童如何摆脱困境、健康成长,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法律途径。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在剥夺她的母亲监护权之后,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就意味着在后续程序中,民政部门可以通过收养或寄养的相关程序,让朵朵这个孩子尽快回归到新的家庭,对这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作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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