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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宣判一起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案 主犯获刑25年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通讯员 宋研

2018-12-22 15:43

12月21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涉黑案件做出一审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甘波等5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15项罪行,判处54名被告人1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中,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甘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10项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被告人陆世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5项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6名骨干分子13年到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被告人陈亚文犯非法占有占用农用地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1名积极参加者7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3名其他参加者3年到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21名其他被告人1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对涉黑财产全部予以没收;对没收的财产中,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判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限期予以拆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以来,被告人甘波纠集被告人李方智、陈昌红、陆世鹏、黄思玮、陈祥辉等人,以亲属、同乡、狱友关系为纽带,网罗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盘踞江东一带,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形成一个层级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煽动闹事等手段在征地、租地、工程项目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获取非法利益6700余万元;长期开设赌场,供养组织成员;拥有固定的活动地点,作为组织成员聚会、外出作案、逃避打击的场所;该组织还大肆向他人行贿,以寻求“保护伞”的保护、包庇,对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海口中院认定以被告人甘波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通讯员:宋研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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