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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宝能系资金链

时讯

新华社

2016-07-08 08:02

自有资金62亿元,杠杆撬动资金262亿元,杠杆倍数4.19,总耗资约430亿元,购入占比24.27%的万科股票,账面浮盈超230亿元。


这份关于宝能购买万科股票的账单来自监管部门聘请专业机构所做的核查报告。数据截至去年12月份万科停牌前。


宝能是如何筹集到这么多资金的?又是如何一步步增持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的?新华社记者近期就此进行了调查。


增持万科三步走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的调查信息显示,宝能购买万科股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用前海人寿的保险资金购买,共斥资104.22亿元,其中包括万能险账户保费资金79.6亿元和传统保费资金24.62亿元。根据公开披露,截至去年7月11日,前海人寿持股万科比例达到5%。



随后,在从去年7月下旬开始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除继续通过前海人寿增持万科占比1.66%的股票外,宝能通过旗下的钜盛华公司大举买入万科。


根据记者获得的资料,这一阶段钜盛华以自有资金约39亿元,以1:2的杠杆撬动券商资金约78亿元,购买万科股票。这期间的杠杆主要是通过与中信、国信、银河等券商开展融资融券和收益互换实现的。至此,前海人寿和钜盛华持股万科比例合计超过15%。



此后,在2015年9月份之后,宝能的“金主”从保险和证券变成了银行。这一阶段,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两种方式成为宝能购买万科股票的主要来源。


一方面,银行理财资金置换券商资金。宝能引入建设银行理财资金约78亿元替换前期的券商收益互换等带来的资金。


另一方面,银行理财资金成立投资公司间接增持万科。2015年11月,宝能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浙商银行132.9亿元作为优先,通过华福证券、浙商宝能资本构建有限合伙基金,规模最终达200亿元。这笔资金通过增资、股东借款等形式进入钜盛华。此后,钜盛华用其中的约77亿元作为劣后,广发、平安、民生、浦发等银行出资155亿元作为优先,共计约233亿元,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万科。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民生银行还通过民生加银的资管计划向宝能系钜盛华融资8亿元。


截至2015年12月24日,宝能系持股万科合计24.27%,其中前海人寿6.66%,钜盛华17.61%。至此,宝能系买入万科股票耗资430亿元左右,账面浮盈230亿余元。


银行理财和保险是资金主力


记者调查发现,截至去年12月万科停牌前,宝能已使用的430亿元中,有104亿元来自前海人寿的保险资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宝能首先把保险资金运用到了极限。截至停牌前,前海人寿持股万科占比6.66%的股票,这个比例已经接近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要求的上限。


在后半期,浙商银行的132.9亿元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笔大额资金通过成立浙商宝能合伙基金进入到钜盛华,钜盛华又拿出77亿元资金作为劣后通过资管计划买入万科股票。在这一环节,多家银行的理财充当了优先级,按照两倍的杠杆向宝能提供了资金。


“很难说这些银行理财资金直接进入了股市,从这一点来说没有违规迹象,但是实质上银行理财资金间接投资了二级市场,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位知情人士说。


根据记者获得的报告,按照浙商宝能合伙协议的约定,浙商宝能合伙基金的资金已经可以直接用于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但浙商银行去年12月24日公开回应,其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公司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市场二级投资。


除浙商银行之外,宝能系资金中出现了多家银行的身影。根据记者获得的资料,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钜盛华分10笔通过鹏华资管的定向资管计划向深圳市建行办理了股票质押,由此获得总计78亿多元的银行理财资金,用于置换券商收益互换购买的股票。



据了解,钜盛华之所以拆分为10笔进行操作是因为置换过程需要首先归还收益互换的借款资金,股票过户后才能再作股票质押,这就需要一笔过桥资金。钜盛华无力一次完成置换。


“每次质押,钜盛华会买入1万股中集集团的股票一并质押,这是根据深圳建行的需求,将质押的股票由单一股票变为股票组合。”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对宝能资金的相关问题,宝能负责人姚振华在提供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说,前海人寿投资万科的资金属于保险资金,完全合规合法。钜盛华投资万科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依法合规的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方式包括两融、资管计划和收益互换。上述资金来源风险可控、合法合规。


杠杆倍数成迷局


对于宝能买入万科股票,业内普遍认为这种市场行为本身是中性的,但是购股资金背后的合法合规性、杠杆风险等问题,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正是万科事件深层次制度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很多信息没有公开且官方亦没有权威发布,目前对于宝能购买万科资金的杠杆倍数说法不一。


姚振华在提供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说,宝能资金实际杠杆倍数为1.7,最高不超过2,完全处于安全范围以内。


根据其他渠道反映的数据,宝能资金的杠杆倍数可能超过这个数据。监管部门组织的调查显示,宝能购买万科股票所用资金的杠杆倍数达到4.19。


有专家认为,宝能购买万科股票的资金有一大部分来自前海人寿,实际上宝能以11.8亿元的净资产撬动了前海人寿104亿元的保险资金投资万科。考虑这一因素后计算,宝能资金杠杆为4.9。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专业机构的确认。


除此之外,有参与调查的人士怀疑,浙商宝能投入钜盛华200亿元资金中有不少于70亿元用于收购前海人寿老股东的股权,而相关老股东与宝能集团有明显的关联关系,这部分资金可能回流至宝能体系内。如果扣除这一部分,宝能的杠杆比例应该更高。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认为,英雄不问出处,但英雄的钱要问明来路,尤其是用于大型上市公司收购的钱,特别要清清楚楚交代。因为自家的钱还是借来的钱以及用不同方式借来的钱,内含不同的行为逻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认为,高杠杆带来较高风险,法律和监管当局应要求收购方进行更多、更细致、更深入的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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