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打架,女主人拉架摔伤了真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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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翔
2020-08-13 11:29
当身材魁梧的拉布拉多犬与体型娇小的泰迪犬“狭路相逢”时,泰迪犬的主人卢阿姨担心爱犬吃亏,于是飞扑向前打算抱起爱犬。岂料脚下一滑,摔成了骨折。
因为赔偿问题,卢阿姨将拉布拉多犬的主人方阿姨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受了伤的卢阿姨也需要承担四成的责任。
2018年9月21日,卢阿姨牵着爱犬途经本市浦东新区浦发公园,与牵着拉布拉多犬的方阿姨遇上了。
卢阿姨说,拉布拉多犬没有牵狗绳,径直扑向自己的泰迪犬。卢阿姨见状,打算将爱犬抱起,却因受惊摔倒受伤。
卢阿姨受伤后,于当日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后住院进行手术治疗。
卢阿姨认为,方阿姨对自己饲养的大型犬未尽到看护管理的义务,未拴狗绳,在扑咬过程中导致自己受伤。她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9万余元。
方阿姨却表示,自己的狗是带有嘴罩的,不可能也不存在向卢阿姨的狗扑咬的情况。
她的狗和卢阿姨没有任何接触,也没有看到卢阿姨摔倒,卢阿姨的伤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即便按照卢阿姨的说法,整个事情的责任也在卢阿姨自己身上,因为她是无证养犬。
卢阿姨在病历中自认有既往病史,本案完全可能是其自身疾病造成。事发当天卢阿姨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了建议但卢阿姨未及时入院治疗,如有损害后果也是她自己扩大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未牵绳的拉布拉多犬扑向牵绳的泰迪犬,卢阿姨在抱起泰迪犬过程中摔倒受伤,拉布拉多犬的行为和卢阿姨受伤之间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显然有因果关系。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方阿姨理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责任不以她有过错为前提。方阿姨认为卢阿姨受伤与其无因果关系,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否定卢阿姨所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所以法院不予采纳。
法官表示,拉布拉多犬戴有嘴罩且扑向的是泰迪犬,事实上也未和卢阿姨发生接触,对卢阿姨本人的现实危险程度有限。
同为养犬人士的卢阿姨未适度应对,也未注意地面湿滑等情况,未对自身安全尽相应注意义务,且在就医时未采纳医生建议而采取保守治疗,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重大过失。
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法院确定方阿姨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卢阿姨自身承担40%的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实习编辑:胡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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