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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价值2500万!1个月走私82公斤黄金 7名嫌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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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01-14 10:50

很多人都喜欢佩戴黄金首饰,不仅好看还有比较高的价值,但是在不法分子的眼中,黄金还可以获取更多利益。




2019年12月初,哈尔滨海关侦查获得一条线索,一个长期在山东向境外走私黄金的团伙,突然将走私出境地点转移到了哈尔滨。

得知这个消息,侦查员十分谨慎,因为他们秘密侦查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得知这个走私团伙的走私路径、走私手法和资金流向等情况。一旦黄金出境,将会对整起案件的侦破带来更大的困难。



经过侦查,这个走私团伙的几名重要成员会在1月8号全部抵达哈尔滨。当天下午2点,在确认走私团伙成员马某哲已经将黄金带入哈尔滨机场出境候机区后,哈尔滨海关与青岛海关同时开展抓捕行动。



侦查员在哈尔滨机场抓获2人,缴获黄金10块,重10公斤。与此同时,侦查员与当地民警配合,在哈尔滨市区抓获4人,缴获黄金12块,重达12公斤,青岛市区抓获1人。



在这次破获的黄金走私案中,哈尔滨海关一共缴获黄金22公斤,价值七百八十多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从2019年12月至今,这个团伙走私黄金出境82公斤,案值约2500万元。


小提示:


走私贵重金属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之规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素材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新闻法治在线》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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